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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经丰传卷六 涣

周易注 王弼 1076 2019-04-05 15:09

  

  涣:亨。王假有庙,利涉大川,利贞。《彖》曰:“涣,亨”,刚来而不穷,柔得位乎外而上同(1)。“王假有庙”,王乃在中也(2)。“利涉大川”,乘木有功也(3)。

  (1)二以刚来居内,而不穷於险。四以柔得位乎外,而与上同。内刚而无险困之难,外顺而无违逆之乖,是以亨,利涉大川,利贞也。凡刚得畅而无忌回之累,柔履正而同志乎刚,则皆亨,利涉大川,利贞也。 (2)王乃在乎涣然之中,故至有庙也。(3)乘木即涉难也。木者专所以涉川也。涉难而常用涣道,必有功也。

  《象》曰:风行水上,“涣”,先王以享于帝,立庙。初六:用拯马壮,吉(1)。

  《象》曰:“初六”之“吉”,顺也(2)。

  (1)涣,散也。处散之初,乖散未甚,故可以游行,得其志而违於难也,不在危剧而后乃逃窜,故曰“用拯马壮,吉”。(2)观难而行,不与险争,故曰“顺也”。

  九二:涣奔其机,悔亡(1)。

  《象》曰:“涣奔其机”,得愿也。

  (1)机,承物者也,谓初也。二俱无应,与初相得,而初得散道,离散而奔,得其所安,故“悔亡”也。六三:涣其躬,无悔(1)。

  《象》曰:“涣其躬”,志在外也。(1)涣之为义,内险而外安者也。散躬志外,不固所守,与刚合志,故得无悔也。

  六四:涣其群,元吉。涣有丘,匪夷所思(1)。

  《象》曰:“涣其群,元吉”,光大也。

  (1)逾乎险难,得位体巽,与五合志,内掌机密,外宣化命者也,故能散群之险,以光其道。然处於卑顺,不可自专,而为散之任,犹有丘虚匪夷之虑,虽得元吉,所思不可忘也。九五:涣汗其大号,涣王居,无咎(1)。

  《象》曰:“王居无咎”,正位也(2)。

  (1)处尊履正,居巽之中,散汗大号,以荡险阨者也。为涣之主,唯王居之,乃得无咎也。(2)正位不可以假人。

  上九:涣其血,去逖出,无咎(1)。

  《象》曰:“涣其血”,远害也。(1)逖,远也。最远於害,不近侵害,散其忧伤,远出者也。散患於远害之地,谁将咎之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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