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创业起居注

温大雅 | 编年 | 已完结

初,帝自卫尉卿转右骁卫将军,奉诏为太原道安抚大使。郡文武官治能不称职者,并委帝黜陟选补焉。河东已来兵马仍令帝征发,讨捕所部盗贼。隋大业十二年,炀帝之幸楼烦时也。帝以太原黎庶,陶唐旧民,奉使安抚,不逾本封,因私喜此行,以为天授。所经之处,示以宽仁贤智?

2.60 万字 | 2019-04-06 13:14更新

史通

刘知几 | 史评 | 连载中

  一、本书的《史通》以清代浦起尤的《史通通释》为底本,《文史通义》以民国时期叶玻先生的《文史通义校注》为底本。  二、底本之外,分别又据《史通通释》(上海书店1988年影印本)、《史通笺记》(中华书局1980年版)等与《文史通义》(古籍出版社1956年版)、《文史通义校注》(中华书局1988年版)以及学术界的有关成果,作为校点参考。  三、凡底本中的明显错简之处或错讹文字,皆据他本或内校径直改正。  四、为了严格体例,《史通》底本中的“释”与“按”皆予删减;同时,《史通》底本“附录”中的《新唐书。刘知几传》及《文史通义》底本中所附的《校雠通义》,皆予抽出。  本书承蒙著名学者冯天瑜先生惠赐“前言”,谨此谢忱。  校点者1992年12月

14.01 万字 | 2019-04-06 20:46更新

三国遗事

一然 | 载记 | 连载中

  《三国遗事》是朝鲜古籍中的一部重要史书,作者为高丽王朝的佛教僧侣一然。  一然,1206年(高丽熙宗二年)六月十一日,生于庆州獐山县(今庆尚北道庆山郡)。本姓金,名见明,后更名一然,字晦然,法名普觉。一然9岁出家当了和尚,20岁时就以学业优秀而闻名遐迩。后在多座寺庙攻读禅经,招收诸多弟子。一然一生潜心钻研,精通诸子百家之说,著述甚丰,撰有佛教书籍百余种(均已失传)。76岁时,忠烈王赐予其冲照之号,被册封为国尊这一国家至高僧籍。1287年7月8日,一然谢世于庆北义兴麟角寺,享年84岁。  《三国遗事》的成书年代不确。据此书内容所载,最终年代为高丽忠烈王七年(1281)之事,此时距一然谢世仅有七年时间。所以,成书时间应该在这一时段,即1281-1287年之间。  《三国遗事》全书计五卷,分为王历、纪异、兴法、塔像、义解、神咒、感通、避隐、孝善共九个部分。除王历外,其余八个部分内含一百三十八个小节。  该书名曰“遗事”,就是说,它的编纂体例既不是传统的纪传体,也不是传统的编年体。从它的资料运用、编纂体系和叙述方法而言,具有明显的野史特征。  《三国遗事》固然不是一部通史,但却可以说是一部以反映朝鲜半岛三国时代历史为主的断代史。该书的内容上起古朝鲜的建国神话传说,主要内容则侧重反映了高句丽、百济、新罗三国的历史,甚至还涉及到高丽王朝中期的某些内容。透过该书,剔除其“怪力乱神”的荒诞色彩,我们可以了解到朝鲜半岛古代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各个侧面,特别是语言学、民俗学、历史地理学、宗教学及雕刻、建筑、美术等珍贵资料。  该书问世以后,贬斥非议之词颇多。18世纪的实学派著名历史学者安鼎福在《东史纲目》中说:“其书本为佛氏立教之源流而作,故间有年代之可考,而专事异端虚诞之说……噫,是书也,只是异流怪说。”(《东史纲目。凡例》)但是,他们也肯定该书把“箕子朝鲜”立为朝鲜族“正统”国家的起源,同时又简单地记述了檀君传说。应该说,朝鲜近代实学派学者们的观点,可谓客观公允。  1512年(明武宗正德七年),庆州府使李继福刊行了庆州版的《三国遗事》,史称正德本。近代以后,韩国、朝鲜、日本分别出版了多种版本。中国学者尚未出版过《三国遗事》。我们参照有代表性的几种版本,进行了比照校勘,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重新做了标点、订误、存疑等项工作。  校勘工作由孙文范主持,马彦、刘炬、祝立业、韩忠富诸人参与其事。由于各种版本歧异甚多,加之校勘者功力有限,使得这一校勘本仍难免存在错误,祈请见谅。

11.21 万字 | 2019-04-06 22:47更新

唐六典

李林甫 | 职官 | 连载中

  《唐六典》是一部关于唐代官制的行政法典,规定了唐代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的机构、编制、职责、人员、品位、待遇等,注中又叙述了官制的历史沿革。依照唐玄宗的意图,此书本应按《周官》分为理典、教典、礼典、政典、刑典、事典六个部分,故书名《唐六典》。因唐代官制与周官大不相同,《唐六典》实际上还是按照唐代国家机关体系进行编纂。此书分三十卷,其篇目为:三师、三公、尚书省;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门下省;中书省;秘书省;殿中省;内官侍中省;御史台;太常寺;光禄寺;卫尉寺、宗正寺;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太府寺;国子监;少府监、军器监、铸钱监等;将作监、都水监等;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领军卫;左右金吾卫、左右监门、左右千牛卫、左右羽林军;太子三师、三少、太子詹事府、左右春坊内房内官;太子家令、率更寺等;太子左右卫诸率府;诸王府公主邑司;府、督护州《唐六典》是以唐朝现行各部门机关按卷分篇,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管理体制、机构组织、职权、官员品级、编制员额、考课以及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明确规定。  《唐六典》是保存至今一部最早的、完整的、具有封建国家行政法典性质的文献。在中国行政立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对唐以后历代会典的编纂具有深远影响。==============================================================================  书名,原题唐玄宗御撰,李林甫奉□注。《直斋书录解题》引韦述《集贤记》注:“开元十年,起居舍人陆坚被旨修是书,帝手写白麻纸六条曰理、教、礼、政、刑、事,令以类相从,撰录以进。张说以其事委徐坚,思之经岁莫能定。又委毋□、徐钦、韦述,始以令式入六司,其沿革并入注中。后张九龄又委苑咸,二十六年奏草上。”唐刘肃《大唐新语》和《唐会要》也有类似的记载。根据这些史籍,可知此书是臣下奉玄宗之命所撰,自奉旨至成书历时十余年,中间曾多次换人,最后经李林甫进奏皇帝。《唐六典》是一部关于唐代官制的行政法典,规定了唐代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的机构、编制、职责、人员、品位、待遇等,注中又叙述了官制的历史沿革。依照唐玄宗的意图,此书本应按《周官》分为理典、教典、礼典、政典、刑典、事典六个部分,故书名《唐六典》。因唐代官制与周官大不相同,《唐六典》实际上还是按照唐代国家机关体系进行编纂。此书分三十卷,其篇目为:三师、三公、尚书省;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门下省;中书省;秘书省;殿中省;内官侍中省;御史台;太常寺;光禄寺;卫尉寺、宗正寺;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太府寺;国子监;少府监、军器监、铸钱监等;将作监、都水监等;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领军卫;左右金吾卫、左右监门、左右千牛卫、左右羽林军;太子三师、三少、太子詹事府、左右春坊内房内官;太子家令、率更寺等;太子左右卫诸率府;诸王府公主邑司;府、督护州。《唐六典》曾否颁布施行,历来学者间颇有争论。参与修书的韦述说,此书于开元“二十六年奏草上,迄今在直院,亦不行用”(《直斋书录解题》)。唐宪宗元和(806~820)初,吕温代郑相公(□)请删定施行六典开元礼状也说,六典“星纪六周未有明诏施行”(《吕温集》)。宋范祖禹也认为“唐六典虽修成书,然未尝行之一日”(《范太史集》)。但唐德宗建中二年(781)卢杞奏事引用六典,唐宪宗元和中刘肃撰《大唐新语》称六典“迄今行之”。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采取一种折衷的观点,一方面说“唐人所说,当无讹误”,承认韦述、吕温书未颁行的说法是正确的,一方面又说“疑当时讨论典章,亦相引据,而公私科律则未尝事事遵用”,认为六典并非全未实行。近人岑仲勉认为,六典未经朝廷颁布施行无可怀疑,但六典是排比现行令式编成的,现行令式本来具有法律效力,为人遵用,不过其中有一部分,编书时就已改变,或后来改变,因此未能事事遵用。

25.17 万字 | 2019-04-06 23:15更新

吴船录

范成大 | 地理 | 连载中

  《吴船录》二卷,宋 范成大 撰。成大於淳熙丁酉,自四川制置使召还。取水程赴临安,因随日记所阅历,作为此书。自五月戊辰,迄十月已巳。於古迹形胜言之最悉,亦自有所考证。如释继业纪乾德二年太祖遣三百僧往西方求舍利贝多叶书路程,为他说部所未载,颇足以广异闻。又载所见蜀中古画,如伏虎观孙太古画《李冰父子像》,青城山丈人观孙太古画《黄帝及三十二仙真》,长生观孙太古画《龙虎》,及玩丹石寺唐画《罗汉》一版,皆可补黄休复《益州名画记》所未及。又杜甫《戎州诗》“重碧拈春酒”句,印本“拈”或作“酤”,而成大谓叙州有碑本乃作“粘”字,是亦注杜集者所宜引据也。

2.30 万字 | 2019-04-06 23:16更新

袁氏世范

袁采 | 儒家 | 连载中

《袁氏世范》写于南宋淳熙五年,即公元1178年,作者袁采。据说,此人秉性刚正,为官廉明,颇有政绩。宋代以前的家训,虽数量不少,但大多意求“典正”,不以“流俗”为然。而南宋官吏袁采的这部家训,却一反前人,立意“训俗”。故而书成之后,他将其取名为《俗训》,明确表达了该书“厚人伦而美习俗”的宗旨。后来,袁采请他的同窗好友、权通判隆兴军府事刘镇为自己的家训作序,刘镇在序中谈到袁采的这部书,“其言精确而详尽,其意则敦厚而委屈,习而行之,诚可以为孝悌,为忠恕,为善良而有士君子之行矣”(刘镇《袁氏世范序》,《丛书集成初编》第974册, 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页。下引《袁氏世范》,只注篇名)。 他认为这部家训不仅可以施之于袁采当时任职的乐清一县,而且可以“远诸四海”;不仅可以行之一时,而且可以“垂诸后世”、“兼善天下”,成为“世之范模”,因而更名为《袁氏世范》。《袁氏世范》共三卷,分《睦亲》、《处己》、《治家》三篇,内容非常详尽。《睦亲》凡60则,论及父子、兄弟、夫妇、妯娌、子侄等各种家庭成员关系的处理,具体分析了家人不和的原因、弊害,阐明了家人族属如何和睦相处的各种准则,涵盖了家庭关系的各个方面。《处己》计55则,纵论立身、处世、言行、交游之道。《治家》共72则,基本上是持家兴业的经验之谈。下面仅就其中的伦理教化思想作些分析阐述。(一)《睦亲》篇在《睦亲》篇中,袁采不是说教式的提出一些条文要求,而是从人的不同性格、性情的分析入手,深入剖析造成家庭失和的原因。他认为只有弄清症结所在,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家庭不睦。按他的解释,即使同一个家庭的成员,其“人性”也是不同的,“或宽缓、或褊急、或刚暴、或柔懦、或严重、或轻薄、或持俭、或放纵、或喜闲静、或喜纷拿,或所见者小,或所见者大,所禀自是不同”。既然人的禀性有如此差异,假如做父亲的硬要儿子的禀性适合自己、做兄长的硬要弟弟的禀性适合自己,那么对方未必心甘情愿。这样“其性不可得而合,则其言行亦不可得而合,此父子兄弟不合之根源也”。况且临事之际,有的认为是,有的认为非,有的认为应该先做,有的认为应该后做……这样每个人各持己见,都想让对方服从自己,必然会发生争执。一次次争执的结果,就会使彼此不睦乃至“终身失欢”。如何解决这个导致家人不和的根本问题,袁采提出了一系列措施。一是性不可以强合。为父兄和为子弟者,居家之道应该是尊重对方的人格和禀性,而不是要对方“同于己”、“惟己之听”。二是善于反思自己。袁采提出为父者和为子者如果都能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处理双方的关系,待人如己,这样的家庭没有不睦之理。三是处家贵宽容忍让。袁采认为,自古以来,人们的道德水平就有高低之分,家庭成员之间也是如此。这就要父子、兄弟、夫妇“宽怀处之”,互相忍让。袁采在《睦亲》篇中还提出了许多调适家人关系的行为准则。比如,在父母与子弟的关系上,他提出必须坚持两个基本原则:一是父慈子孝;二是父母爱子要“贵均”。这两个方面,前人的家训中虽也曾论及,但袁采的道理讲得更为入情入理、细致周到。他指出:“为人父者能以他人之不肖子喻己子,为人子者能以他人之不贤父喻己父,则父慈而子愈孝,子孝而父益慈”,这样,就“无偏胜之患也”。在父母对子女的憎爱方面,袁采以自己的经验体会,加上对当时社会民风的观察,作了十分精辟的论述。他说,做父母的往往偏爱幼小的子女,特别关心怜恤子女中的贫穷者,而做祖父母的则不同,他们偏爱的往往是长孙。这固然是人之常情,但弄不好会成为兄弟不和的原因。故而做长辈的一般情况下应该对子弟一视同仁,不可偏憎偏爱,否则“衣服饮食,言语动静,必厚于所爱而薄于所憎。见爱者意气日横,见憎者心不能平。积久之后,遂成深仇,所以爱之适所以害之也”。因此,做父母的应该“均其所爱”。不仅如此,为人父母者还要避免对子弟的“曲爱”、“妄憎”两种错误倾向;要注意教子宜早、宜正,“子幼必待以平,子壮无薄其爱”。只有这样处理父子关系,家庭才能和睦。在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上,《睦亲》篇也提出了不少准则。如:分配财物要公平,不必斤斤计较;兄弟子侄同居“长幼贵和”,“相处贵宽”,“各怀公心”,不能私藏金宝,不可听背后之言;对亲戚故旧贫穷者要随力周济,收养年老而子孙不孝的亲戚,当虑后患;对孤儿寡母要体恤照顾;因亲结亲,尤当尽礼;收养义子,应当避免争端;父祖年高须早立公平遗嘱,以免家人争讼……(二)《处己》篇《处己》篇里,袁采对家人子弟立身处世的教诲,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处富贵不宜骄傲,礼不可因人分轻重。袁采从宿命论立场出发认为,“富贵乃命分偶然,岂能以此骄傲乡曲”?如果本身贫寒而致“富厚”、“通显”,也不应“以此取优于乡曲”;若是因为继承父祖的遗产或沾父祖的光而成显贵,在乡亲面前耍威风,那更是可羞又可怜。尤其可贵的是,袁采批评了一些势利人的做法。这些人“不能一概礼待乡曲,而因人之富贵贫贱,设为高下等级。见有资财有官职者,则礼恭而心敬,资财愈多,官职愈高,则恭敬又加焉。至视贫贱者,则礼傲而心慢,曾不少顾恤。殊不知彼之富贵,非我之荣;彼之贫贱,非我之辱,何用高下分别如此”?其二,人贵忠信笃敬,公平正直。袁采认为,忠信笃敬、公平正直是做人最重要的品德,是最重要的“取重于乡曲之术”。但是,他对忠信笃敬的解释与传统的解释很不相同,尤其是“忠”。他说:“盖财物交加,不损人而益己,患难之际,不妨人而利己,所谓忠也。有所许诺,纤毫必偿,有所期约,时刻不易,所谓信也。处事近厚,处心诚实,所谓笃也。礼貌卑下,言辞谦恭,所谓敬也。”其三,严己宽人,过必思改。袁采认为,对忠信笃敬、公平正直这一做人的重要准则,应该自己首先做到,然后才能要求别人做到。所谓“勉人为善,谏人为恶,固是美事,先须自省”。他认为,人不能无过,但过必思改。同时要宽厚为怀,以直报怨,不要计较人情的厚薄。若“处己接物,常怀慢心、伪心、妒心、疑心者,皆自取轻辱于人,盛德君子所不为也”。他还告诫子弟,要见得思义,以礼制欲。其四,谨慎交游,近善远恶。在社会交往方面,袁采要求子弟近君子而远小人,但不赞成有的人家为防子弟从事“酒色博弈之事”而“绝其交游”的做法,认为这样不仅会使子弟缺乏社会阅历,“朴野蠢鄙”,而且一旦“禁防一弛,情窦顿开,如火燎原,不可扑灭”,会干出更大的错事。不如“时其出入,谨其交游,虽不肖之事,习闻既熟,自能识破,必知愧而不为”。这种积极疏导而不是消极防备的方法,可以不断增强年幼子弟对不良行为的抵抗能力。其五,处事无愧心,悔心必为善。这是袁采对道德修养的最高境界的见解,他说:“今人有为不善之事,幸其人之不见不闻,安然自肆,无所畏忌。殊不知人之耳目可掩,神之聪明不可掩。凡吾之处事,心以为可,心以为是,人虽不知,神已知之矣;吾之处事,心以为不可,心以为非,人虽不知,神已知之矣。”这种见解尽管是唯心主义的,但却以朴素的语言,通俗地阐释了在中国道德修养史上具有重大影响的儒家“慎独”思想,因而更能为人们所理解和接受。接着,袁采进一步表述了活到老修身到老的思想,这就是常具“悔心”,不断反醒自己,长善救失。他指出:“人之处事,能常悔往事之非,常悔前言之失,常悔往年之未有知识,其贤德之进,所谓长日加益,而人不自知也。古人谓行年六十,而知五十九之非者,可不勉哉!”除了上述待人处世的重要原则之外,袁采还告诫子弟家人注意日常举止、言谈乃至服饰方面的小节。诸如:言谈和颜悦色,不可“颜色辞气暴厉”;经市井街巷、茶坊酒肆应举止端庄,遇到醉汉宜即回避;衣饰应整洁干净,“不可鲜华”、“异众”。(三)《治家》篇《治家》篇所论家政管理几乎涵盖家庭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这里仅举部分,便可窥见袁采治家训俗的良苦用心和可贵的人道情怀。家庭安全方面。从安居才能乐业出发,袁采将家庭的安全放在家庭治理的首位加以强调。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袁采指出四点:一是宅舍坚牢。墙垣要高厚,藩篱要周密,门窗要牢固。二是山居须置庄佃。若是住在山谷村野僻静的地方,要在附近盖些房屋,请一些人口多的朴实人家居住,以便有个照应。三是防盗防火,多加巡视。四是家人尤其是年幼子弟的人身安全。袁采嘱告家人,不要让小孩戴金银首饰,以免被贼人图财害命;不要让小孩单独到街市上去,以免被人诱拐而骨肉离散。至于其他一些危险的地方,都要注意,“人之家居,井必有干,池必有栏,深溪急流之处,峭险高危之地,机关触动之物,必有禁防”。奴婢和佃户的管理方面。一般有家训传世的,大都家道富殷,至少也是中产之家,故而都雇佣奴婢供其使用,土地也租给佃户耕种,这就牵涉到对他们的管理问题。对此,袁采花了不少笔墨谈论。他认为雇佣仆人,要选那些“朴直谨愿、勤于任事”的,不要用“异巾美服、言语狡诈”的轻浮之人;雇用奴仆最好是本地的,外地的要问清来历,并经过中间人签订契约。对待奴婢要宽恕,有过错要多教诲,不可动辄鞭打辱骂,即使犯有奸盗等罪,也要送官府治罪。要关心奴婢的生活,“衣须令其温,食须令其饱”;奴婢的住处要经常检点,“令冬时无风寒之患”;奴婢有病应送外医治。雇用女仆年满要送还其家人。袁采深知佃户的辛苦劳动是自己的“衣食之源”,因而要求家人体恤他们,视同骨肉,“遇其有生育婚嫁,营造死亡,当厚周之。耕耘之际,有所假贷,少收其息。水旱之年,察其所亏,早为除减。不可有非礼之需,不可有非时之役”。乡亲邻里关系方面。袁采提出邻居间要和睦相处,平日多加抚恤,有事相互照应。不要让自家的小孩损坏邻居的花果树木,不要让自家的牛羊鸡鸭践踏、啃啄邻居的庄稼。乡里有造桥修路的公益事业,要尽力予以资助。其他家政管理涉及伦理教化的方面还有:置办田产,要公平交易;经营商业,不可掺杂使假;借贷钱谷,取息适中,不可高息;兄弟亲属分割家产,要早印阄书,以求公正免争;田产的界至要分明;尼姑、道婆之类人等不可延请至家;税赋应依法及早交纳,等等。三袁采作为封建地主阶级的官僚、士大夫,所论睦亲、处己、治家之道,不可能不打上时代的烙印,不可能不带有阶级的偏见。《袁氏世范》中的缺陷和糟粕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富贵命定的人生观。袁采认为“富贵自有定分”、“死生贫富,生来注定”,都是造物主的安排。世事的变更,家族的成败胜衰都是“天理”的规定,“人力不能胜天”,所以人应当顺应天命,随遇而安,逆来顺受。其次,主张因果报应的轮回说。袁采宣扬善恶报应的观点,认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在其身,则在其子孙”(《处己》)。虽然这是唯心主义的观点,但从劝人向善、增善少恶的目的看,也是可以理解的。而且,尽管袁采是个有神论者,但他同时认为,如果人做坏事而祈求神灵的庇佑,也照样要受到神的惩罚。由此也可见其劝善的良好愿望。再次,鄙视奴婢下人。袁采毕竟是地主阶级的官吏,他的家训中尽管要求对仆人多加关心,但始终认为他们是愚笨的下等人。他说“奴仆、小人就役于人者,天资多愚,作事乖戾背违”,他们“性多忘”、“性多很”(《治家》),因而不能委以重任。他要求奴仆当使饱暖,还是为了“此辈既得温饱,虽苦役之,彼亦甘心”(《治家》)的自家利益;他要求不可鞭挞奴仆,也是怕出意外。尽管如此,比起那些不将下人当人看的吝啬、凶狠的地主来,袁采还算是比较开明和人道的。==============================================================================作者:夏家善主编;贺恒祯,杨柳注释前言:袁采,字君载,宋代信安检(今属浙江)人。隆兴元年登进士第三,官至监登闻检院。曾任乐清县县令,廉明刚直,政声颇佳。在乐清,袁采修县志十卷,又著有《政和杂志》、《县令小录》等,可惜多亡失。《世范》一书就是作者在乐清时所著。由于袁采对为人处事、人伦教育特别感兴趣,而且也很有研究。为了在乐清这个地方淳正风俗,化导人伦,他于宋孝宗五年写成这本《世范》。最初书名叫《俗训》。然而,出人所料的是,该书一成,远近便争相抄录。“假而录之者颇多,不能遍应。”袁采这才开始刻版印刷。印行时由他的同学、府判刘镇作序。刘镇拿到此书时,爱不释手,“详味数月”,给这本书以很高的评价。认为这本书“岂唯可以行诸乐清,达诸四海可也;岂唯可以行之一时,垂诸后世可也”。就是说袁采这部书其价值足以刊行全国,流传后世。于是,刘镇建议袁采将书名改为《世范》。袁采谦虚地认为言过其实,但最终还是同意更名为《世范》。后世又称《袁氏世范》。《世范》共三卷,分睦亲、处己、治家三门。这本书论述立身处世之道不同与一般著述,其语颇有见地,且深入浅出,极具趣味,极易领会和学习。《四库全书》在《袁氏世范》提要里讲:“其书于立身处世之道反覆详尽。”又说:“大要明白切要,使览着易知易从,固不失为《颜氏家训》之亚也。”卷一睦亲,主要讲家庭和睦相处的道理和方法;卷二处己,论述个人修养、为人处世之道,对人一生当中经常遇到的富贵贫贱、成败得失等都作了哲理性的阐述;卷三治家,是持家兴业的一些道理,亦颇精彩。《世范》一书的论理并不像其他古代修身齐家的书那样古板正统,相反,袁采思想非常激进,甚至敢于反传统。他是从实用和近人情的角度来看待立身处世的原则的,而不是像一些老学究那样,把“四书五经”、孔孟之道那一套伦理强加在人们头上。譬如,袁采的《世范》提倡家庭的成员应该是平等的,父子兄弟之间都是平等的,可以保持各自的性格特点,即便是家中的长辈,也要以自己超乎别人的修养来树立自己的威信,而不能压服别人。子女也没必要屈从长辈的权威。《世范》里有许多句子确实都是金玉良言,如:“小人当敬远”;“厚于责己而薄责人”;“小人为恶不必谏”;“家成于忧惧破于怠忽”;“党人不善知自警”。等等,不胜枚举。《世范》传世之后,很快便成为私塾学校的训蒙课本。历代士大夫都十分推重该书,都将它奉为至宝。今天我们在校点该书时,也深深地为书中的一些卓越深邃的见地所打动,为它对世态人伦的深刻认识所折服,认为该书的确堪称立身处世的楷模。尤其是在今天,我们面对错综复杂的社会和人际关系,浏览该书,如同交给你一把打开世态不解之门的钥匙,使你能够得心应手地处理各种复杂的世事,使你终身远祸近福,万事顺达。袁采的《世范》面世以来,流传甚广,故版本较多,我们依据《四库全书》所收《袁氏世范》为底本,进行校注。对于原书中的讹误之处,随手改正,不再另出校勘记。为便于读者阅读理解,译文采用译述的方法,旨在充分阐明其道理。同时,在每一篇之后,加点评文字,或录历代立身处世的故事,与正文相参;或剖析原文,以解读者之惑。另外,为了读者阅读方便,我们在每一段原文之前都加拟了标题,以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在此一并注明。由于学识水平有限,点校过程中,疏漏和错误之处在所难免,恳请方家不吝赐教。修远于1998年11月3日

15.26 万字 | 2019-04-07 14:13更新

小学诗

谢泰阶 | 儒家 | 连载中

  《小学诗》是清朝谢泰阶根据宋代大学者朱熹所著《小学》而改编的儿童启蒙教材,分为立教、明伦、敬身三部分,全文五字一句,每四句为一段,所用语言力求通俗、易懂。  这本教材中,很多关于养成进退洒扫处世立身等内容,都是一首诗、两首诗就讲明了,而关于道德贞操的内容,却有五首之多,由此使很多读者对中国传统文化中“万恶淫为首”的道德理念留下了深刻印象。  《小学诗》的作者谢泰阶(清代河南梦津人)曾用这本教材教导自己的学生,并因此影响到社会,在社会上被人们给予很高的评价。

0.63 万字 | 2019-04-07 14:11更新

维摩诘经

| 佛教十三经 | 连载中

6.25 万字 | 2019-05-22 13:04更新

英雄记

王粲 | 传记 | 连载中

王粲的《英雄记》,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记载“英雄”的传记.该书全书已佚,存在书名讹误、材料真伪与具体写作时间等问题.据史料分析,其主体部分当写成于建安十三年(208年)九月,作者归曹前,反映了曹操统一北方以前汉末群雄割据时代最宽泛的“英雄”概念.

1.32 万字 | 2019-04-06 22:40更新

后汉纪校注

袁宏撰(晉) | 编年 | 已完结

此书获1991年全国首届古籍整理图书二等奖。《后汉纪》是记载东汉(公元25年~公元220年)历史的一部编年体史书,三十卷,作者是东晋的袁宏。袁宏字彦伯,曾在安西将军谢尚属下做参议军事,后来升任大司马桓温府的记室,又曾做东阳太守。他很擅长写文章,著作有《竹林名士传》等。书中所记内容开始于淮阳王刘玄更始元年(公元23年),止于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公元220年)。写此书前,当时已经有《东观汉记》和谢承、司马彪等人的史书面世。但袁宏觉得这些书编撰庞杂,所载史实也不一致,出入较多。袁宏在参考各家著作的基础上,又参照《汉山阳公载记》、《汉灵献起居注》、《汉名臣奏》,以及各郡的相关史料,前后用了四年功夫,终于写成了《后汉纪》。后来,他看到张写的《后汉纪》中记载的东汉历史比较详细,又参考着进行了补充。袁宏的著作并不是简单的参考前人的著作,然后进行编辑。他下了很大的功夫来搜集整理史料,内容丰富,语言简略明了,是现在东汉史研究者必不可少的参考史料,其历史价值也很高。现在流行的版本是《四部丛刊》本。

19.36 万字 | 2019-04-06 13:14更新

晏子春秋集释

吴则虞 | 传记 | 连载中

  《晏子春秋》是记载春秋时期(公元前770年~公元前476年)齐国政治家晏婴言行的一种历史典籍,用史料和民间传说汇编而成,书中记载了很多晏婴劝告君主勤政,不要贪图享乐,以及爱护百姓、任用贤能和虚心纳谏的事例,成为后世人学习的榜样。晏婴自身也是非常节俭,备受后世统治者崇敬。  书中有很多生动的情节,表现出晏婴的聪明和机敏,如“晏子使楚”等就在民间广泛流传。通过具体事例,书中还论证了“和”和“同”两个概念。晏婴认为对君主的附和是“同”,应该批评。而敢于向君主提出建议,补充君主不足的才是真正的“和”,才是值得提倡的行为。这种富有辩证法思想的论述在中国哲学史上成为一大亮点。  《晏子春秋》经过刘向的整理,共有内、外八篇,二百一十五章。注释书籍有清末苏舆的《晏子春秋校注》、张纯一《晏子春秋校注》,近代有吴则虞《晏子春秋集释》,参考价值较高。  近代吴则虞编纂的《晏子春秋集释》对《晏子春秋》做了较为详尽的注释,是目前最好的注本,参考价值较高。  吴则虞,当代哲学史家,历史学家.版本学家,安徽泾县人。1913年生,师从章太炎,在章太炎的指导下,精研古籍,攻读音韵.文字.训诂诸学,造诣很深。曾任南岳师范学院.重庆师女子范学院教授。解放后,历任西南师范学院教授,中文系主任,1957年调入中国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工作,并在北京大学哲学系.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中央党校讲授中国哲学史,文字学,校勘学等课程。他喜爱收藏古今书籍,长期从事中国哲学史,中国历史,中国藏书史,古籍校勘整理的教学和研究,主要著作有:《中国工具书使用法》《版本校勘学通论》《版本通论》《晏子春秋集释》《晋书校勘记》《清真词校记》《稼轩词选注》《续藏书记事诗》等。

13.38 万字 | 2019-04-06 22:39更新

北齐书

李百药 | 正史 | 已完结

  北齐书五十卷,作者唐李百药,内容记载了公元五三四年前后北魏分裂,东魏政权建立,中经五五○年齐代东魏,到五七七年齐亡为止的王朝兴亡史。  为了区别於曾经割据江淮的齐朝,后人称之为「北齐」。和北魏一样,东魏--北齐仍然是鲜卑贵族和汉族地主联合统治的封建政权。它的疆域南阻长江,和梁、陈两朝先后对峙;西在今山西、河南、湖北,与西魏--北周分界。  从北齐到隋的五十年间,曾先后有人编写出几种不同体裁的北齐史,其中有隋李德林的纪传体齐书和王劭的编年体齐志。公元六二二年(唐武德五年),唐高祖指派裴矩、祖孝孙、魏徵重写北齐史,长期没有写成。六二九年(贞观三年),唐太宗专设梁、陈、齐、周、隋五朝史的编写机构,命李百药写北齐史。他在其父李德林齐书基础上参考王劭齐志扩充改写,六三六年(贞观十年)全书完成。  李德林(公元五三○--五九○)字公辅,博陵安平(今河北深县)人。他经历齐、周、隋三朝,一直担任诏令和其他重要文件的起草,获得历朝皇帝的宠用。在齐官至中书侍郎,在周官至御正下大夫,在隋官至内史令,封安平公,死在怀州刺史任上。他在北齐就参加「国史」即北齐史的编写,写成纪传二十七卷,隋时扩充为三十八篇。  李百药(公元五六五--六四八)字重规,隋末官建安(今福建建瓯)县丞。曾参加隋末农民起义,后降唐。入唐后任中书舍人,参加制定五礼和律令。最后官至宗正卿,封安平县子。  传本北齐书大部份出於后人所补,用北史补的部份,北史具在,而且补的人还常有删节,这部份基本上可有可无;另一部份用唐人史钞补的,虽也出於北齐书,但把原文删节得不像样子,除个别地方可供参考外,价值也很低。然而从五十卷全书来说,包括补缺部份在内,它留下了这段历史的比较全而的材料。其中保留下来的十七卷李百药原文,还保存了一些不见他书的有用的材料。此外,在具体叙事上,北史常有删改北齐书而错了的,也可憑本书纠正。如北魏末年的各族人民大起义是南北朝时期规模最大、影响最深的一次武装起义,北齐书记载了各地起义军活动的材料,有一些在北史中就作了删削(李元忠附李愍传、叱列平传等)。  在唐初同时编写的各史中,北齐书对当时封建统治者的醜事记载较多。这是由於隋唐两朝继承北周,北齐是一个被战败灭亡的割据政权,被认为是「僣伪」,隋唐编写北齐史就相对地较少忌讳,同时也藉此证明周灭齐是所谓「有道伐无道」。北齐书之较多揭露性的记叙,也是同吸收王劭齐志的记载有关。刘知几说,王劭齐志叙事生动,语言通俗,这两点在北齐书中也仍然有所体现。  东魏、北齐时期,通过广大劳动人民的生产实践,钢铁冶煉技术上有很大发展,北齐书的方伎传中记载了綦母怀文在这方面的新贡献。方伎传中还记载了数学家信都芳、天文学家张子信的事跡。具有唯物主义倾向的邢邵和唯心主义者杜弼关於形神问题的辩论,在北齐书中也有比较详细的记录,留下了一份哲学史上有价值的文献。  北齐书早在唐代中叶以后就逐渐残缺,也不断有人补缺。到北宋初就只有十七卷是李百叶的原文,其余都是后人以北史和唐人史钞中相关纪传补全。这部书初次刻版付印,流传下来的就是这种补本。我们重编总目时,凡是后人所补的各卷都注上了「补」字。这部书的最早刻本,据宋晁公武郡斋读书志的记载,是在北宋末政和中即十二世纪初。这个最早的刻本早已失传。我们用来校勘的是:一、有元明两朝补版的南宋刻本即三朝本(武汉大学图书馆藏);二、明万历间南京国子监刻本(简称南本);三、明万历间北京国子监刻本(简称北本);四、明末毛氏汲古阁本(简称汲本);五、清乾隆四年武英殿本(简称殿本);六、清同治十三年金陵书局本(简称局本);七、商务印书馆百衲本二十四史本(简称百衲本)。百衲本三十四卷前影印三朝本,三十四卷后影印残宋本。这七种本子中,我们以三朝本、南本、殿本为互校的主要本子。为了避免烦琐,在三种本子内互校,择善而从,除少数需要说明者外,一般不出校记。除了版本互校外,我们还通校了太平御览、册府元龟、北史、资治通鑑、通志中有关部份。  由於北齐书大部份为后人所补,这给校勘带来一系列复杂问题,这一些在点校后记中说明。

16.19 万字 | 2019-04-05 15:43更新

楞严经

| 佛教十三经 | 连载中

11.34 万字 | 2019-05-22 13:04更新

解深密经

| 佛教十三经 | 连载中

5.71 万字 | 2019-05-22 13:04更新

金刚经

| 佛教十三经 | 连载中

1.81 万字 | 2019-05-22 13:04更新

圆觉经

| 佛教十三经 | 连载中

2.40 万字 | 2019-05-22 13:04更新

楞伽经

| 佛教十三经 | 连载中

8.47 万字 | 2019-05-22 13:04更新

法华经

| 佛教十三经 | 连载中

16.26 万字 | 2019-05-22 13:04更新

无量寿经

| 佛教十三经 | 连载中

3.93 万字 | 2019-05-22 13:04更新

梵网经

| 佛教十三经 | 连载中

3.70 万字 | 2019-05-22 13:04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