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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二

资治通鉴 司马光 9931 2019-04-06 13:09

  「周纪二」起昭阳赤奋若,尽上章困敦,凡四十八年。显王元年(癸丑,公元前三六八年)齐伐魏,取观津。

  赵侵齐,取长城。

  显王三年(乙卯,公元前三六六年)魏、韩会于宅阳。

  秦败魏师、韩师于洛阳。显王四年(丙辰,公元前三六五年)

  魏伐宋。显王五年(丁巳,公元前三六四年)秦献公败三晋之师于石门,斩首六万。王赐以黼黻之服。

  显王七年(己未,前三六二年)

  魏败韩师、赵师于浍。秦、魏战于少梁,魏师败绩;获魏公孙痤。卫声公薨,子成侯速立。

  燕桓公薨,子文公立。

  秦献公薨,子孝公立。孝公生二十一年矣。是时河、山以东强国六,淮、泗之间小国十馀,楚、魏与秦接界。魏筑长城,自郑滨洛以北有上郡;楚自汉中,南有巴、黔中;皆以夷翟遇秦,摈斥之,不得与中国之会盟。于是孝公发愤,布德修政,欲以强秦。显王八年(庚申,公元前三六一年)

  孝公令国中曰:“昔我穆公,自岐、雍之间修德行武,东平晋乱,以河为界,西霸戎翟,广地千里,天子致伯,诸侯毕贺,为后世开业甚光美。会往者厉、躁、简公、出子之不宁,国家内忧,未遑外事。三晋攻夺我先君河西地,丑莫大焉。献公即位,镇抚边境,徙治栎阳,且欲东伐,复穆公之故地,修穆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于心。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于是卫公孙鞅闻是令下,乃西入秦。公孙鞅者,卫之庶孙也,好刑名之学。事魏相公叔痤,痤知其贤,未及进。会病,魏惠王往问之曰:“公叔病如有不可讳,将奈社稷何?”公叔曰:“痤之中庶子卫鞅,年虽少,有奇才,愿君举国而听之!”王嘿然。公叔曰:“君即不听用鞅,必杀之,无令出境。”王许诺而去。公叔召鞅谢曰:“吾先君而后臣,故先为君谋,后以告子。子必速行矣!”鞅曰:“君不能用子之言任臣,又安能用子之言杀臣乎?”卒不去。王出,谓左右曰:“公叔病甚,悲乎!欲令寡人以国听卫鞅也,既又劝寡人杀之,岂不悖哉!”卫鞅既至秦,因嬖臣景监以求见孝公,说以富国强兵之术。公大悦,与议国事。

  显王十年(壬戌,公元前三五九年)

  卫鞅欲变法,秦人不悦。卫鞅言于秦孝公曰:“夫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甘龙曰:“不然。缘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之。”卫鞅曰:“常人安于故俗,学者溺于所闻,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公曰:“善。”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不告奸者与降敌同罚。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乃下令。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卫鞅曰:“此皆乱法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其后民莫敢议令。

  臣光曰:夫信者,人君之大宝也。国保于民,民保于信。非信无以使民,非民无以守国。是故古之王者不欺四海,霸者不欺四邻,善为国者不欺其民,善为家者不欺其亲。不善者反之:欺其邻国,欺其百姓,甚者欺其兄弟,欺其父子。上不信下,下不信上,上下离心,以至于败。所利不能药其所伤,所获不能补其所亡,岂不哀哉!昔齐桓公不背曹沫之盟,晋文公不贪伐原之利,魏文侯不弃虞人之期,秦孝公不废徙木之赏。此四君者,道非粹白,而商君尤称刻薄,又处战攻之世,天下趋于诈力,犹且不敢忘信以畜其民,况为四海治平之政者哉!

  韩懿侯薨,子昭侯立。显王十一年(癸亥,公元前三五八年)秦败韩师于西山。

  显王十二年(甲子,公元前三五七年)

  魏、韩会于鄗。显王十三年(乙丑,公元前三五六年)

  赵、燕会于阿。赵、齐、宋会于平陆。

  显王十四年(丙寅,公元前三五五年)

  齐威王、魏惠王会田于郊。惠王曰:“齐亦有宝乎?”威王曰:“无有。”惠王曰:“寡人国虽小,尚有径寸之珠,照车前后各十二乘者十枚。岂以齐大国而无宝乎?”威王曰:“寡人之所以为宝者与王异。吾臣有檀子者,使守南城,则楚人不敢为寇,泗上十二诸侯皆来朝;吾臣有盼子者,使守高唐,则赵人不敢东渔于河;吾吏有黔夫者,使守徐州,则燕人祭北门,赵人祭西门,徙而从者七千馀家;吾臣有种首者,使备盗贼,则道不拾遗。此四臣者,将照千里,岂特十二乘哉!”惠王有惭色。

  秦孝公、魏惠王会于杜平。鲁共公薨,子康公毛立。

  显王十五年(丁卯,公元前三五四年)

  秦败魏师于元里,斩首七千级,取少梁。魏惠王伐赵,围邯郸。楚王使景舍救赵。

  显王十六年(戊辰,公元前三五三年)

  齐威王使田忌救赵。初,孙膑与庞涓俱学兵法。庞涓仕魏为将军,自以能不及孙膑,乃召之。至,则以法断其两足而黥之,欲使终身废弃。齐使者至魏,孙膑以刑徒阴见,说齐使者。齐使者窃载与之齐。田忌善而客待之,进于威王。威王问兵法,遂以为师。于是威王谋救赵,以孙膑为将,辞以刑馀之人不可。乃以田忌为将而孙子为师,居辎车中,坐为计谋。

  田忌欲引兵之赵。孙子曰:“夫解杂乱纷纠者不控拳,救斗者不搏撠。批亢捣虚,形格势禁,则自为解耳。今梁、赵相攻,轻兵锐卒必竭于外,老弱疲于内。子不若引兵疾走魏都,据其街路,冲其方虚,彼必释赵以自救。是我一举解赵之围而收弊于魏也。”田忌从之。十月,邯郸降魏。魏师还,与齐战于桂陵,魏师大败。

  韩伐东周,取陵观、廪丘。

  楚昭奚恤为相。江乙言于楚王曰:“人有爱其狗者,狗尝溺井,其邻人见,欲入言之,狗当门而噬之。今昭奚恤常恶臣之见,亦犹是也。且人有好扬人之善者,王曰:‘此君子也,’近之;好扬人之恶者,王曰:‘此小人也,’远之。然则且有子弑其父、臣弑其主者,而王终己不知也。何者?以王好闻人之美而恶闻人之恶也。”王曰:“善!寡人愿两闻之。”

  显王十七年(己巳,公元前三五二年)

  秦大良造卫鞅伐魏。诸侯围魏襄陵。

  显王十八年(庚午,公元前三五一年)

  秦卫鞅围魏固阳,降之。

  魏人归赵邯郸,与赵盟漳水上。

  韩昭侯以申不害为相。申不害者,郑之贱臣也,学黄、老、刑名,以干昭侯。昭侯用为相,内修政教,外应诸侯,十五年,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强。申子尝请仕其从兄,昭侯不许,申子有怨色。昭侯曰:“所为学于子者,欲以治国也。今将听子之谒而废子之术乎,已其行子之术而废子之请乎?子尝教寡人修功劳,视次第;今有所私求,我将奚听乎?”申子乃辟舍请罪曰:“君真其人也。”昭侯有弊袴,命藏之。侍者曰:“君亦不仁者矣。不赐左右而藏之!”昭侯曰:“吾闻明主爱一嚬一笑,嚬有为嚬,笑有为笑。今袴岂特嚬笑哉!吾必待有功者。”显王十九年(辛未,公元前三五零年)

  秦商鞅筑冀阙宫庭于咸阳,徙都之。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并诸小乡聚集为一县,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废井田,开阡陌,平斗、桶、权、衡、丈、尺。

  秦、魏遇于彤。

  赵成侯薨,公子緤与太子争立。緤败,奔韩。

  显王二十一年(癸酉,公元前三四八年)秦商鞅更为赋税法,行之。

  显王二十二年(甲戌,公元前三四七年)赵公子范袭邯郸,不胜而死。

  显王二十三年(乙亥,公元前三四六年)

  齐杀其大夫牟。

  鲁康公薨,子景公偃立。

  卫更贬号曰侯,服属三晋。

  显王二十五年(丁丑,公元前三四四年)

  诸侯会于京师。显王二十六年(戊寅,公元前三四三年)

  王致伯于秦,诸侯皆贺秦。秦孝公使公子少官帅师会诸侯于逢泽以朝王。

  显王二十八年(庚辰,公元前三四一年)

  魏庞涓伐韩。韩请救于齐。齐威王召大臣而谋曰:“蚤救孰与晚救?”成侯曰:“不如勿救。”田忌曰:“弗救则韩且折而入于魏,不如蚤救之。”孙膑曰:“夫韩、魏之兵未弊而救之,是吾代韩受魏之兵,顾反听命于韩也。且魏有破国之志,韩见亡,必东面而愬于齐矣。吾因深结韩之亲而晚承魏之弊,则可受重利而得尊名也。”王曰:“善!”乃阴许韩使而遣之。韩因恃齐,五战不胜,而东委国于齐。齐因起兵,使田忌、田婴、田盼将之,孙子为师,以救韩,直走魏都。庞涓闻之,去韩而归。魏人大发兵,以太子申为将,以御齐师。孙子谓田忌曰:“彼三晋之兵素悍勇而轻齐,齐号为怯。善战者因其势而利导之。《兵法》:‘百里而趣利者蹶上将,五十里而趣利者军半至。’”乃使齐军入魏地为十万灶,明日为五万灶,又明日为二万灶。庞涓行三日,大喜曰:“我固知齐军怯,入吾地三日,士卒亡者过半矣!”乃弃其步军,与其轻锐倍日并行逐之。孙子度其行,暮当至马陵。马陵道狭而旁多阻隘,可伏兵。乃斫大树,白而书之曰:“庞涓死此树下!”于是令齐师善射者万弩夹道而伏,期日暮见火举而俱发。庞涓果夜到斫木下,见白书,以火烛之。读未毕,万弩俱发,魏师大乱相失。庞涓自知智穷兵败,乃自刭,曰:“遂成竖子之名!”齐因乘胜大破魏师,虏太子申。

  成侯邹忌恶田忌,使人操十金,卜于市,曰:“我,田忌之人也。我为将三战三胜,欲行大事,可乎?”卜者出,因使人执之。田忌不能自明,率其徒攻临淄,求成侯。不克,出奔楚。显王二十九年(辛巳,公元前三四零年)

  卫鞅言于秦孝公曰:“秦之与魏,譬若人之有腹心之疾,非魏并秦,秦即并魏。何者?魏居岭厄之西,都安邑,与秦界河,而独擅山东之利。利则西侵秦,病则东收地。今以君之贤圣,国赖以盛;而魏往年大破于齐,诸侯畔之,可因此时伐魏。魏不支秦,必东徙。然后秦据河山之固,东乡以制诸侯,此帝王之业也。”公从之,使卫鞅将兵伐魏。魏使公子卬将而御之。军既相距,卫鞅遗公子卬书曰:“吾始与公子欢,今俱为两国将,不忍相攻,可与公子面相见盟,乐饮而罢兵,以安秦、魏之民。”公子卬以为然,乃相与会。盟已,饮。而卫鞅伏甲士,袭虏公子卬,因攻魏师,大破之。魏惠王恐,使使献河西之地于秦以和。因去安邑,徙都大梁。乃叹曰:“吾恨不用公叔之言!”

  秦封卫鞅商於十五邑,号曰商君。齐、赵伐魏。

  楚宣王薨,子威王商立。

  显王三十一年(癸未,公元前三三八年)

  秦孝公薨,子惠文王立,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发吏捕之。商君亡之魏。魏人不受,复内之秦。商君乃与其徒之商於,发兵北击郑。秦人攻商君,杀之,车裂以徇,尽灭其家。初,商君相秦,用法严酷,尝临渭沦囚,渭水尽赤,为相十年,人多怨之。赵良见商君,商君问曰:“子观我治秦,孰与五羖大夫贤?”赵良曰:“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仆请终烧正言而无诛,可乎?”商君曰“诺。”赵良曰:“五羖大夫,荆之鄙人也,穆公举之牛口之下,而加之百姓之上,秦国莫敢望焉。相秦六七年而东伐郑,三置晋君,一救荆祸。其为相也,劳不坐乘,暑不张盖。行于国中,不从车乘,不操干戈。五羖大夫死,秦国男女流涕,童子不歌谣,舂者不相杵。今君之见也,因嬖人景监以为主;其从政也,凌轹公族,残伤百姓。公子虔杜门不出已八年矣。君又杀祝欢而黥公孙贾。《诗》曰:‘得人者兴,失人者崩。’此数者,非所以得人也。君之出也,后车载甲,多力而骈胁者为骖乘,持矛而操闟戟者旁车而趋。此一物不具,君固不出。《书》曰:‘恃德者昌,恃力者亡。’此数者,非恃德也。君之危若朝露,而尚贪商於之富,宠秦国之政,畜百姓之怨。秦王一旦捐宾客而不立朝,秦国之所以收君者岂其微哉!”商君弗从。居五月而难作。

  显王三十二年(甲申,公元前三三七年)韩申不害卒。

  显王三十三年(乙酉,公元前三三六年)

  宋太丘社亡。

  邹人孟轲见魏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有以利吾国乎?”孟子曰:“君何必曰利,仁义而已矣!君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王曰:“善。”

  初,孟子师子思,尝问牧民之道何先。子思曰:“先利之。”孟子曰:“君子所以教民,亦仁义而已矣,何必利?”子思曰:“仁义固所以利之也。上不仁则下不得其所,上不义则下乐为诈也。此为不利大矣。故《易》曰:‘利者,义之和也。’又曰:‘利用安身,以崇德也。’此皆利之大者也。”

  臣光曰:子思、孟子之言,一也。夫唯仁者为知仁义之利,不仁者不知也。故孟子对梁王直以仁义而不及利者,所与言之人异故也。

  显王三十四年(丙戌,公元前三三五年)

  秦伐韩,拔宜阳。显王三十五年(丁亥,公元前三三四年)齐王、魏王会于徐州以相王。

  韩昭侯作高门,屈宜臼曰:“君必不出此门。何也?不时。吾所谓时者,非时日也。夫人固有利、不利时。往者君尝利矣,不作高门。前年秦拔宜阳,今年旱,君不以此时恤民之急而顾益奢,此所谓时诎举赢者也。故曰不时。”越王无疆伐齐。齐王使人说之以伐齐不如伐楚之利,越王遂伐楚。楚人大败之,乘胜尽取吴故地,东至于浙江。越以此散,诸公族争立,或为王,或为君,滨于海上,朝服于楚。

  显王三十六年(戊子,公元前三三三年)

  楚王伐齐,围徐州。

  韩高门成,昭侯薨,子宣惠王立。

  初,洛阳人苏秦说秦王以兼天下之术,秦王不用其言。苏秦乃去,说燕文公曰:“燕之所以不犯寇被甲兵者,以赵之为蔽其南也。且秦之攻燕也,战于千里之外;赵之攻燕也,战于百里之内。夫不忧百里之患而重千里之外,计无过于此者。愿大王与赵从亲,天下为一,则燕国必无患矣。”文公从之,资苏秦车马,以说赵肃侯曰:“当今之时,山东之建国莫强于赵,秦之所害亦莫如赵。然而秦不敢举兵伐赵者,畏韩、魏之议其后也。秦之攻韩、魏也,无有名山大川之限,稍蚕食之,傅国都而止。韩、魏不能支秦,必入臣于秦。秦无韩、魏之规则祸中于赵矣。臣以天下地图案之,诸侯之地五倍于秦,料度诸侯之卒十倍于秦。六国为一,并力西乡而攻秦,秦必破矣。夫衡人者皆欲割诸侯之地以与秦,秦成则其身富荣,国被秦患而不与其忧,是以衡人日夜务以秦权恐愒诸侯,以求割地。故愿大王熟计之也!窃为大王计,莫如一韩、魏、齐、楚、燕、赵为从亲以畔秦,令天下之将相会于洹水上,通质结盟,约曰:‘秦攻一国,五国各出锐师,或桡秦,或救之。有不如约者,五国共伐之!’诸侯从亲以摈秦,秦甲必不敢出于函谷以害山东矣。”肃侯大说,厚待苏秦,尊宠赐赉之,以约于诸侯。会秦使犀首伐魏,大败其师四万馀人,禽将龙贾,取雕阴,且欲东兵。苏秦恐秦兵至赵而败从约,念莫可使用于秦者,乃激怒张仪,入之于秦。

  张仪者,魏人,与苏秦俱事鬼谷先生,学纵横之术,苏秦自以为不及也。仪游诸侯无所遇,困于楚,苏秦故召而辱之。仪怒,念诸侯独秦能苦越,遂入秦。苏秦阴遣其舍人赍金币资仪,仪得见秦王。秦王说之,以为客卿。舍人辞去,曰:“苏君忧秦伐赵败从约,以为非君莫能得秦柄,故激怒君,使臣阴奉给君资,尽苏君之计谋也。”张仪曰:“嗟乎!此在吾术中而不悟,吾不及苏君明矣。为吾谢苏君,苏君之时,仪何敢言!”

  于是苏秦说韩宣惠王曰:“韩地方九百馀里,带甲数十万,天下之强弓、劲弩、利剑皆从韩出。韩卒超足而射,百发不暇止。以韩卒之勇,被坚甲,跖劲弩,带利剑,一人当百,不足言也。大王事秦,秦必求宜阳、成皋。今兹效之,明年又复求割地。与则无地以给之,不与则弃前功,受后祸。且大王之地有尽而秦之求无已,以有尽之地逆无已之求,此所谓市怨结祸者也。不战而地已削矣!鄙谚曰:‘宁为鸡口,无为牛后。’夫以大王之贤,挟强韩之兵,而有牛后之名,臣窃为大王羞之。”韩王从其言。苏秦说魏王曰:“大王之地方千里,地名虽小,然而田舍、庐庑之数,曾无所刍牧。人民之众,车马之多,日夜行不绝,輷訇殷殷,若有三军之众。臣窃量大王之国不下楚。今窃闻大王之卒,武士二十万,苍头二十万,奋击二十万,厮徒十万;车六百乘,骑五千匹,乃听于群臣之说,而欲臣事秦。愿大王熟察之。故敝邑赵王使臣效愚计,奉明约,以大王之诏诏之。”魏王听之。

  苏秦说齐王曰:“齐四塞之国,地方二千馀里,带甲数十万,粟如丘山。三军之良,五家之兵,进如锋矢,战如雷霆,解如风雨。即有军役,未尝倍泰山,绝清河,涉渤海也。临菑之中七万户,臣窃度之,不下户三男子,不待发于远县,而临菑之卒固已二十一万矣。临菑甚富而实,其民无不斗鸡、走狗、六博、阘鞠。临菑之涂,车毂击,人肩摩,连衽成帷,挥汗成雨。夫韩、魏之所以重畏秦者,为与秦接境壤也。兵出而相当,不十日而战胜存亡之机决矣。韩、魏战而胜秦,则兵半折,四境不守;战而不胜,则国已危亡随其后。是故韩、魏之所以重与秦战而轻为之臣也。今秦之攻齐则不然。倍韩、魏之地,过卫阳晋之道,经乎亢父之险,车不得方轨,骑不得比行。百人守险,千人不敢过也。秦虽欲深入则狼顾,恐韩、魏之议其后也。是故恫疑、虚喝、骄矜而不敢进,则秦之不能害齐亦明矣。夫不深料秦之无奈齐何,而欲西面而事之,是群臣之计过也。今无臣事秦之名而有强国之宝,臣是故愿大王少留意计之。”齐王许之。乃西南说楚威王曰:“楚,天下之强国也,地方六千馀里,带甲百万,车千乘,骑万匹,粟支十年,此霸王之资也。秦之所害莫如楚,楚强则秦弱,秦强则楚弱,其势不两立。故为大王计,莫如从亲以孤秦。臣请令山东之国奉四时之献,以承大王之明诏。委社稷,奉宗庙,练士厉兵,在大王之所用之。故从亲则诸侯割地以事楚,衡合则楚割地以事秦。此两策者相去远矣,大王何居焉?”楚王亦许之。于是苏秦为从约长,并相六国,北报赵,车骑辎重拟于王者。

  齐威王薨,子宣王辟疆立;知成侯卖田忌,乃召而复之。

  燕文公薨,子易王立。

  卫成侯薨,子平侯立。显王三十七年(己丑,公元前三三二年)

  秦惠王使犀首欺齐、魏,与共伐赵,以败从约。赵肃侯让苏秦,苏秦恐,请使燕,必报齐。苏秦去赵而从约皆解。赵人决河水以灌齐、魏之师,齐、魏之师乃去。

  魏以阴晋为和于秦,实华阴。

  齐王伐燕,取十城,已而复归之。

  显王三十九年(辛卯,公元前三三零年)

  秦伐魏,围焦、曲沃。魏入少梁、河西地于秦。显王四十年(壬辰,公元前三二九年)

  秦伐魏,渡河,取汾阴、皮氏,拔焦。

  楚威王薨,子怀王槐立。

  宋公剔成之弟偃袭攻剔成。剔成奔齐,偃自立为君。

  显王四十一年(癸巳,公元前三二八年)

  秦公子华、张仪帅师围魏蒲阳,取之。张仪言于秦王,请以蒲阳复与魏,而使公子繇质于魏。仪因说魏王曰:“秦之遇魏甚厚,魏不可以无礼于秦。”魏因尽入上郡十五县以谢焉。张仪归而相秦。显王四十二年(甲午,公元前三二七年)

  秦县义渠,以其君为臣。

  秦归焦、曲沃于魏。

  显王四十三年(乙未,公元前三二六年)

  赵肃侯薨,子武灵王立。置博闻师三人,左、右司过三人,先问先君贵臣肥义,加其秩。

  显王四十四年(丙申,公元前三二五年)

  夏,四月,戊午,秦初称王。卫平侯薨,子嗣君立。卫有胥靡亡之魏,因为魏王之后治病。嗣君闻之,使人请以五十金买之。五反,魏不与,乃以左氏易之。左右谏曰:“夫以一都买一胥靡,可乎?”嗣君曰:“非子所知也。夫治无小,乱无大。法不立,诛不必,虽有十左氏,无益也。法立,诛必,失十左氏,无害也。”魏王闻之曰:“人主之欲,不听之不祥。”因载而往,徒献之。

  显王四十五年(丁酉,公元前三二四年)

  秦张仪帅师伐魏,取陕。

  苏秦通于燕文公之夫人,易王知之。苏秦恐,乃说易王曰:“臣居燕不能使燕重,而在齐则燕重。”易王许之。乃伪得罪于燕而奔齐,齐宣王以为客卿。苏秦说齐王高宫室,大苑囿,以明得意,欲以敝齐而为燕。

  显王四十六年(戊戌,公元前三二三年)

  秦张仪及齐、楚之相会啮桑。

  韩、燕皆称王,赵武灵王独不肯,曰:“无其实,敢处其名乎?”令国人谓己曰君。

  显王四十七年(己亥,公元前三二二年)

  秦张仪自啮桑还而免相,相魏。欲令魏先事秦而诸侯效之,魏王不听。秦王伐魏,取曲沃、平周。复阴厚张仪益甚。

  显王四十八年(庚子,公元前三二一年)

  王崩,子慎靓王定立。

  燕易王薨,子哙立。齐王封田婴于薛,号曰靖郭君。靖郭君言于齐王曰:“五官之计,不可不日听而数览也。”王从之。已而厌之,悉以委靖郭君。靖郭君由是得专齐之权。靖郭君欲城薛,客谓靖郭君曰:“君不闻海大鱼乎?网不能止,钩不能牵,荡而失水,则蝼蚁制焉。今夫齐,亦君之水也。君长有齐,奚以薛为!苟为失齐,虽隆薛之城到于天,庸足恃乎?”乃不果城。靖郭君有子四十馀人,其贱妾之子曰文。文通傥饶智略,说靖郭君以散财养士。靖郭君使文主家待宾客,宾客争誉其美,皆请靖郭君以文为嗣。靖郭君卒,文嗣为薛公,号曰孟尝君。孟尝君招致诸侯游士及有罪亡人,皆舍业厚遇之,存救其亲戚。食客常数千人,各自以为孟尝君亲己。由是孟尝君之名重天下。

  臣光曰:君子之养士,以为民也。《易》曰:“圣人养贤,以及万民。”夫贤者,其德足以敦化正俗,其才足以顿纲振纪,其明足以烛微虑远,其强足以结仁固义。大则利天下,小则利一国。是以君子丰禄以富之,隆爵以尊之。养一人而及万人者,养贤之道也。今孟尝君之养士也,不恤智愚,不择臧否,盗其君之禄,以立私党,张虚誉,上以侮其君,下以蠹其民,是奸人之雄也,乌足尚哉!《书》曰:“受为天下逋逃主、萃渊薮。”此之谓也。

  孟尝君聘于楚,楚王遗之象床。登徒直送之,不欲行,谓孟尝君门人公孙戌曰:“象床之直千金,苟伤之毫发,则卖妻子不足偿也。足下能使仆无行者,有先人之宝剑,愿献之。”公孙戌许诺,入见孟尝君曰:“小国所以皆致相印于君者,以君能振达贫穷,存亡继绝,故莫不悦君之义,慕君之廉也。今始至楚而受象床,则未至之国将何以待君哉!”孟尝君曰:“善。”遂不受。公孙戌趋去,未至中闺,孟尝君召而反之,曰:“子何足之高,志之扬也?”公孙戌以实对。孟尝君乃书门版曰:“有能扬文之名,止文之过,私得宝于外者,疾入谏!”

  臣光曰:孟尝君可谓能用谏矣。苟其言之善也,虽怀诈谖之心,犹将用之,况尽忠无私以事其上乎!《诗》云:“采葑采菲,无以下体。”孟尝君有焉。韩宣惠王俗两用公仲、公叔为政,问于缪留。对曰:“不可。晋用六卿而国分,齐简公用陈成子及阚止而见杀,魏用犀首、张仪而西河之外亡。今君两用之,其多力者内树党,其寡力者藉外权。群臣有内树党以骄主,有外为交以削地,君之国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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