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兵家 练兵实纪

卷二?练胆气第二·第三十四.禁争

练兵实纪 戚继光 132 2019-04-07 19:34

  自己军士头目,两相斗殴,不论曲直,各捆打,然后查其所由加治。若军士与非管队总,队总与非管旗总、车正,旗总、车正与非管百总,百总与非管把总,把总与非管千总争殴者,先治其卑者以不守分之罪,然后另剖曲直,若与本管争殴者,以殴父母论,定行军法从事。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