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经学史及小学类
最新章节: 附录 得象忘言、得意忘象 继续阅读
分类: 正史
最新章节: 新清史本紀 继续阅读
最新章节: 卷七十五五代史记序 继续阅读
分类: 政书
最新章节: 卷 一 百 继续阅读
最新章节: 卷一百列传第六十 自序 继续阅读
他人索我争斗,说是他人理短,亦好好避他,禀赴本管,转达应该上司,定与处分得平。若与争竞,纵是军士十分理长,先打军士不忍之故,然后另与审处。若强买民物亏折价值等项,因而争竞者,不论曲直,只将军士先处,然后听有司剖断。
使用手机扫码阅读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