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卦》曰:履而泰,然后安,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
崔觐曰:以礼导之,必通。通然后安,所谓君子以辩上下,定民志,通而安也。
(乾下坤上)。泰:小往大来,吉、亨。
虞翻曰:阳息坤反,否也。坤阴诎外,为小往。乾阳信内,称大来。天地交,万物通,故“吉、亨”。
《彖》曰:泰,小往大来,吉、亨。
蜀才曰:此本坤卦。小,谓阴也。大,谓阳也。天气下,地气上,阴阳交,万物通,故“吉、亨”。
则是天地交而万物通也;
何妥曰:此阴在道泰也。夫泰之为道,本以通生万物。若天气上腾,地气下降,各自闭塞,不能相交,则万物无由得生。明万物生,由天地交也。
上下交而其志同也;
何妥曰:此明人事泰也。上之与下,犹君之与臣,君臣相交感,乃可以济养民也。天地以气通,君臣以志同也。
内阳而外阴,内健而外顺;
何妥曰:此明天道也。阴阳之名,就爻为语。健顺之称,指卦为言。顺而阴居外,故曰“小往”。健而阳在内,故曰“大来”。
内君子而外小人,
崔觐曰:此明人事也。阳为君子,在内,健于行事。阴为小人,在外,顺以听命。
君子道长,小人道消也。
《九家易》曰:谓阳息而升,阴消而降也。阳称息者,长也。起复成巽,万物盛长也。阴言消者,起姤终乾。万物成熟。成熟则给用,给用则分散。故阴用特言消也。《象》曰:天地交泰,
荀爽曰:坤气上升,以成天道。乾气下降,以成地道。天地二气,若时不交,则为闭塞。今既相交,乃通泰。
后以财成天地之道,
虞翻曰:后,君也。阴升乾位。坤,女主,故称后。坤富,称财。守位以人,聚人以财,故曰“成天地之道”。
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虞翻曰:相,赞。左右,助之。震为左,兑为右,坤为民,谓以阴辅阳。《诗》曰:宜民宜人,受禄于天。
郑玄曰:财,节也。辅,相。左右,助也。以者,取其顺阴阳之节,为出内之政。春崇宽仁,夏以长养,秋教收敛,冬敕盖藏,皆可以成物助民也。
初九:拔茅茹,以其汇,征吉。
王弼曰:茅之为物,拔其根而相牵引也。茹,相牵引之貌也。三阳同志,俱志在外。初为类首,已举,则从若茅茹也。上顺而应,不为违距,进皆得志。故“以其类,征吉”也。《象》曰:拔茅征吉,志在外也。
虞翻曰:否泰反其类,否巽为茅。茹,茅根。艮为手。汇,类也。初应四,故拔茅茹以汇。震为征,得位应四,征吉。外,谓四也。
九二:包荒,
翟玄曰:荒,虚也。二五相应,五虚无阳,二上包之。用冯河,不遐遗。
荀爽曰:河出于乾,行于地中。阳性欲升,阴性欲承。冯河而上,不用舟航。自地升天,道虽辽远,三体俱上,不能止之,故曰“不遐遗”。
朋亡,得尚于中行。
荀爽曰:中,谓五。坤为朋,朋亡而下,则二上居五,而行中和矣。
《象》曰:包荒,得尚于中行,以光大也。
虞翻曰:在中称包。荒,大川也。冯河,涉河。遐,远;遗,亡也。失位变得正,体坎。坎为大川,为河。震为足。故“用冯河”。乾为远,故“不遐遗”。兑为朋,坤虚无君,欲使二上,故“朋亡”。二与五易位,故得上于中行。震为行,故“光大也”。
九三:无平不陂,无往不复。
虞翻曰:陂,倾。谓否上也。平,谓三。天地分,故平。天成地平,谓危者使平,易者使倾。往,谓消外。复,谓息内。从三至上,体复。终日乾乾,反复道。故“无平不陂,无生不复”。
艰贞无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
虞翻曰:艰,险。贞,正。恤,忧。孚,信也。二之五,得正,在坎中,故“艰贞”。坎为忧。故“勿恤”。阳在五孚,险坎为孚,故有孚。体噬嗑食也。二上之五据四,则三乘二。故“于食有福”也。
《象》曰:无平不陂,天地际也。
宋衷曰:位在乾极,应在坤极,天地之际也。地平极则险陂,天行极则还复,故曰“无平不陂,无往不复”也。
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邻,
虞翻曰:二五变时,四体离飞,故“翩翩”。坤虚无阳,故“不富”。兑西震东,故称“其邻”。三阴乘阳,不得之应。《象》曰:“皆失实也。”
不戒以孚。
虞翻曰:谓坤。邑人不戒,故使二升五,信来孚邑,故“不戒以孚”。二上体坎,中正。《象》曰:“中心愿也。”与比邑人不诫同义也。
《象》曰:翩翩不富,皆失实也。
宋衷曰:四互体震,翩翩之象也。阴虚阳实,坤今居上,故言“失实也”。
不戒以孚,中心愿也。
《九家易》曰:乾升坤降,各得其正。阴得承阳,皆阳心之所愿也。
六五:帝乙归妹,以祉元吉。
《九家易》曰:五者,帝位,震象称乙,是为帝乙。六五以阴处尊位,帝者之姊妹。五在震后,明其为妹也。五应于二,当下嫁二。妇人谓嫁曰归。故言“帝乙归妹”。谓下居二,以中和相承,故“元吉”也。
虞翻曰:震为帝,坤为乙。帝乙,纣父。归嫁也。震为兄,兑妹,故嫁妹。祉,福也。谓五变体离,离为大腹,则妹嫁而孕,得位正中,故“以祉元吉”也。
《象》曰:以祉元吉,中以行愿也。
《九家易》曰:五下于二,而得中正,故言“中以行愿”也。
上六:城复于隍,
虞翻曰:否艮为城,故称城坤为积土。隍,城下沟。无水称隍,有水称池。今泰反否,乾坏为土,艮城不见,而体复象,故“城复于隍”也。
勿用师,自邑告命,贞吝。
虞翻曰:谓二,动时体师。阴皆乘阳,行不顺,故“勿用师”。坤为自邑,震为言,兑为口,否巽为命。今逆陵阳,故“自邑告命”。命逆不顺,阴道先迷,失实远应,故“贞吝”。
《象》曰:城复于隍,其命乱也。
《九家易》曰:乾当来上,不可用师而拒之也。自邑者,谓从坤性而降也。告命者,谓下为巽,宣布君之命令也。三阴自相告语,俱下服顺承乾也。城复于隍,国政崩也。坤为乱,否巽为命,交在泰上,故“其命乱也”。
《序卦》曰:物不可以终通,故受之以否。
崔觐曰:物极则反,故不终通而否矣,所谓“城复于隍”者也。
(坤下乾上)。否: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贞,大往小来。
虞翻曰:阴消乾,又反泰也。谓三。比坤灭乾,以臣弑其君子弑其父,故曰“匪人”。阴来灭阳,君子道消,故“不利君子贞”。阴信阳诎,故“大往小来”。则是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与比三同义也。
《彖》曰:否匪人,不利君子贞。
崔觐曰:否,不通也。于不通之时,小人道长,故云“匪人”。君子道消,故“不利君子贞”也。
大往小来,
蜀才曰:此本乾卦。大往,阳往而消。小来,阴来而息也。
则是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也。
何妥曰:此明天道否也。
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也。
何妥曰:此明人事否也。泰中言志同,否中云无邦者,言人志不同,必致离散,而乱邦国。崔觐曰:君臣乖阻,取乱之道,故言“无邦”。
内阴而外阳,内柔而外刚,
崔觐曰:阴、柔,谓坤。阳、刚,谓乾也。
内小人而外君子。小人道长,君子道消也。
崔觐曰:君子在野,小人在位之义也。
《象》曰:天地不交,否。
宋衷曰:天地不交,犹君臣不接。天气上升,而不下降;地气沈下,又不上升。二气特隔,故云“否”也。
君子以俭德辟难,不可荣以禄。
虞翻曰:君子谓乾,坤为营,乾为禄,难谓坤为弑君故以“俭德辟难”。巽为入伏,乾为远,艮为山,体遁象,谓辟难远遁入山,故“不可营以禄”。营,或作荣。俭,或作险。
孔颍达曰:言君子于此否时,以节俭为德,辟其危难,不可荣华其身,以居禄位。若据诸侯公卿而言,是辟时群小之难,不可重受官爵也。若据王者言之,谓节俭为德,辟阴阳厄运之难,不可自重荣贵而骄逸也。初六:拔茅茹以其汇,贞吉,亨。
荀爽曰:拔茅茹,取其相连,汇者,类也。合体同包,调坤三爻同类相连,欲在下也。贞者,正也。谓正居其所则“吉”也。
《象》曰:拔茅贞吉,志在君也。
《九家易》曰:阴志在下,欲承君也。
案:初六,巽爻。巽为草木,阳爻为木,阴爻为草。初六阴爻,草茅之象也。
六二:包承,小人吉,大人否,亨。
荀爽曰:二与四同功,为四所包,故曰“包承”也。小人,二也。谓一爻独居,间象相承,得系于阳,故“吉”也。大人,谓五。乾坤分体,天地否隔,故曰“大人否”也。二五相应,否义得通,故曰“否,亨”矣。
《象》曰:大人否享,不乱群也。
虞翻曰:否,不也”物三称群,谓坤三阴乱弑君,大人不从,故“不乱群”也。
六三:包羞。《象》曰:包羞,位不当也。
荀爽曰:卦性为否,其义否隔。今以不正,与阳相承,为四所包,违义失正,而可羞者,以“位不当”故也。
九四:有命,无咎,畴离祉。
《九家易》曰:巽为命。谓受五之命,以据三阴,故“无咎”。无命而据,则有咎也。畴者,类也。谓四应初据三,与二同功,故阴类皆离祉也。离,附。祉,福也。阴皆附之,故曰有福。谓下三阴离,受五四之福也。
《象》曰:有命无咎,志行也。
荀爽曰:谓志行于群阴也。
九五:休否,大人吉。
《九家易》曰:否者消卦,阴欲消阳。故五处和居正,以否绝之。乾坤异体,升降殊隔,卑不犯尊,故“大人吉”也。
其亡其亡,
荀爽曰:阴欲消阳,由四及五,故曰“其亡其亡”。谓坤性顺从,不能消乾使亡。
系于包桑。
荀爽曰:包者,乾坤相包也。桑者,上玄下黄,以象乾坤也。乾职在上,坤体在下,虽欲消乾,系其本体,不能亡也。
京房曰:桑有衣食人之功,圣人亦有天覆地载之德,故以喻。
陆绩曰:包,本也。言其坚固不亡,如以巽绳系也。
案:其亡其亡,近死之嗟也。其与几同。几者,近也。九五居否之时,下包六二。二互坤艮,艮山坤地,地上即田也。五互巽木,田上有木,莫过于桑。如曰“其亡其亡,系于苞桑”。言五二包系,根深蒂固,若山之坚,如地之厚者也。虽遭危乱,物莫能害矣。
郑玄曰:犹纣囚文王于羑里之狱,四臣献珍异之物,而终免于难,系于包桑之谓。
《象》曰:大人之吉,位正当也。
崔觐曰:得位居中也。
上九:倾否,先否后喜。
侯果曰:倾为覆也。否穷则倾矣。倾犹否,故“先否”也。倾毕则通,故“后喜”也。
《象》曰:否终则倾,何可长也。
虞翻曰:否终必倾,盈不可久,故“先否”。下反于初,成益,体震,民说无疆,故“后喜”。以阴剥阳,故不可久也。
《序卦》曰:物不可以终否,故受之以同人。
崔觐曰:否终则倾,故同于人。通而利涉矣。
(离下乾上)。同人:同人于野,亨。
郑玄曰:乾为天,离为火。卦体有巽,巽为风。天在上,火炎上而从之,是其性同于天也。火得风,然后炎上益炽,是犹人君在上施政教,使天下之人和同而事之。以是为人和同者,君之所为也。故谓之“同人”。风行无所不遍,遍则会通之德大行,故曰“同人于野,亨”。
利涉大川,利君子贞。
崔觐曰:以离文明,而合乾健。九五中正,同人于二,为能通天下之志,故能“利涉大川,利君子之贞”。
《彖》曰:同人,
《九家易》曰:谓乾舍于离,同而为日。天日同明,以照于下。君子则之,上下同心,故曰“同人”。
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曰同人。
蜀才曰:此本夬卦。九二升上,上六降二,则“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下奉上之象,义同于人,故曰“同人”。
同人曰: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乾行也。
虞翻曰:旁通师卦。巽为同,乾为野。师震为人。二得中应乾。故曰“同人于野,亨”。此孔子所以明嫌表微。师震为夫,巽为妇,所谓二人同心。故不称君臣、父子、兄弟、朋友,而故言人耳。乾四上失位,变而体坎,故曰“利涉大川,乾行也”。
侯果曰:九二升上,上为郊野,是“同人于野”而得通者,由乾爻上行耳。故特曰“乾行也”。
文明以健,中正而应,君子正也。
何妥曰:离为文明,乾为刚健。健非尚武,乃以文明。应不以邪,乃以中正。故曰“利君子贞”也。
唯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
虞翻曰:唯,独也。四变成坎。坎为通、为志。故“能通天下之志”。谓五以类族辩物,圣人作而万物睹。
崔觐曰:君子谓九五。能舍已同人,以通天下之志。若九三、九四,以其人臣,则不当矣。故爻辞不言同人也。
《象》曰:天与火,同人。
荀爽曰:乾舍于离,相与同居,故曰“同人”也。
君子以类族辩物。
虞翻曰:君子谓乾。师坤为类,乾为族。辩,别也。乾,阳物。坤,阴物。体姤,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以乾照坤。故“以类族辩物”。谓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孔子曰:君子和而不同,故于同人象见,以“类族辩物”也。
初九:同人于门,无咎。
虞翻曰:乾为门,谓同于四,四变应初,故“无咎”也。
《象》曰:出门同人,又谁咎也。
崔觐曰:刚而无应,比二以柔,近同于人,出门之象,“又谁咎矣”。
案:初九,震爻。帝出乎震。震为大涂,又为入门出门之象也。
六二:同人于宗,吝。
荀爽曰:宗者,众也。三据二阴,二与四同功,五相应,初相近,上下众阳,皆欲与二为同,故曰“同人于宗”也。阴道贞静,从一而终,今宗同之,故“吝”也。
《象》曰:同人于宗,吝道也。
侯果曰:宗,谓五也。二为同人之主,和同者之所仰也。有应在五,唯同于五,过五则否,不能大同于人,则为主之德吝狭矣。所同虽吝,亦妻臣之道也。
九三: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岁不兴。
虞翻曰:巽为伏,震为草莽,离为戎。谓四变时三在坎中,隐伏自藏,故“伏戎于莽”也。巽为高,师震为陵,以巽股升其高陵。爻在三。乾为岁。兴,起也。动不失位,故“三岁不兴”也。
《象》曰:伏戎于莽,敌刚也。三岁不兴,安行也。
崔觐曰:与二相比,欲同人焉。盗憎其主,而忌于五,所以隐兵于野,将以袭之,故曰“伏戎于莽”。五既居上,故曰“升其高陵”。一爻为一年,自三至五,频遇刚敌,故“三岁不兴,安可行也”。
案:三互离巽,巽为草木,离为戈兵,伏戎于莽之象也。
九四:乘其庸,弗克攻,吉。
虞翻曰:巽为庸,四在巽上,故“乘其庸”。变而承五。体讼,乾刚在上。故“弗克攻”,则“吉”也。
《象》曰:乘其庸,义弗克也。其吉,则困而反则也。
王弼曰:处上攻下,力能乘庸者也。履非其位,与三争二。二自应五,三非犯已,攻三求二,尤为效之。违义伤礼,众所不与。势虽乘墉,义终弗克,而得吉者,以困而反正则也。
九五:同人先号咷而后笑,大师克相遇。
虞翻曰:应在二。巽为号咷,乾为先,故“先号咷”。师震在下,故“后笑”。震为后笑也。乾为大,同人反师,故“大师”。二至五,体姤遇也,故“相遇”。
《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师相遇,言相克也。
侯果曰:乾德中直,不私于物,欲天下大同,方始同二矣。三四失义,而近据之,未获同心,故“先号咷”也。时须同好,寇阻其途,以言相克,然后始相遇,故笑也。
《九家易》曰:乾为言。
上九:同人于郊,无悔。
虞翻曰:乾为郊。失位无应,与乾上九同义,当有悔。同心之家。故“无悔”。
《象》曰:同人于郊,志未得也。
侯果曰:独处于外,同人于郊也。不与内争,无悔吝也。同人之时,唯同于郊,“志未得也”。
《序卦》曰:与人同者,物必归焉,故受之以大有。
崔觐曰:以欲从人,物必归已,所以成大有。
(乾下离上)。大有:元亨。
虞翻曰:与比旁通。柔得尊位大中,应天而时行,故“元亨”也。
姚规曰:互体有兑,兑为泽,位在秋也。乾则施生,泽则流润,离则长茂,秋则成收,大富有也。大有,则“元亨”矣。
郑玄曰:六五体离,处乾之上,犹大臣有圣明之德,代君为政,处其位,有其事而理之也。元亨者,又是能长群臣以善,使嘉会礼通,若周公摄政,朝诸侯于朋堂,是也。
《彖》曰: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应之,曰大有。
王弼曰:处尊以柔,居中以大。体无二阴,以分其应,上下应之,靡所不纳,大有之义也。
其德刚健而文明,应乎天而时行,是以元亨。
虞翻曰:谓五,以日应乾而行于天也。时,谓四时也。大有亨。比初动成震为春;至二,兑为秋。至三,离为夏。坎为冬。故曰“时行”。以乾亨坤,是以“元亨”。
《象》曰:火在天上,大有。
荀爽曰:谓夏,火王在天,万物并生,故曰“大有”也。
君子以遏恶扬善,顺天休命。
虞翻曰:遏,绝。扬,举也。乾为扬善,坤为遏恶,为顺。以乾灭坤。体夬,扬于王庭。故“遏恶扬善”。乾为天休,二变时,巽为命,故“顺天休命”。
初九:无交害,匪咎,艰则无咎。
虞翻曰:害谓四。四离火,为恶人,故“无交害”。初动,震为交。比坤为害。匪,非也。艰,难,谓阳动比初成屯。屯,难也。变得位,艰则无咎。
《象》曰:大有初九,无交害也。
虞翻曰:害,谓四。
九二:大车以载,有攸往,无咎。
虞翻曰:比坤为大车,乾来积上,故“大车以载”。往,谓之五。二失位,变得正应五。故“有攸往无咎”矣。
《象》曰:大车以载,积中不败也。
卢氏曰:乾为大车,故曰“大车以载”。体刚履中,可以任重,有应于五。故所积皆中,而不败也。
九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
虞翻曰:天子谓五。三,公位也。小人谓四。二变得位,体鼎象。故“公用亨于天子”。四折鼎足,覆公餗,故小人不克也。
《象》曰: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害也。
虞翻曰:小人,谓四也。
九四,匪其尫,无咎。
虞翻曰:匪,非也。其位尫。足尫,体行不正,四失位,折震足,故“尫”。变而得正,故“无咎”。尫或作彭,作旁声,字之误。
《象》曰:匪其尫,无咎,明辩折也。
虞翻曰:折之离,故“明辩折也”。四在乾则尫;在坤为鼠;在震噬用胏得金矢;在巽折鼎足,在坎为鬼方;在离焚死;在艮旅于处,言无所容;在兑睽孤孚厉。三百八十四爻,独无所容也。
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
虞翻曰:孚,信也。发而孚二,故“交加”。乾称威,发得位,故“威如吉”。
《象》曰:厥孚交如,信以发志也。威如之吉,易而无备也。
侯果曰:其体文明,其德中顺。信发乎志,以覃于物。物怀其德,以信应君。君物交信,厥孚交如也。为卦之主,有威不用,唯行简易,无所防备。物感其德,翻更畏威,威如之吉也。
上九:自天右之,吉,无不利。
虞翻曰:谓乾也。右,助也。大有通比,坤为自,乾为天,兑为右,故“自天右之”。比坤为顺,乾为信。天之所助者顺,人之所助者信。履信思顺,又以尚贤,故“自天右之,吉无不利”。
王弼曰:余爻皆乘刚,已独乘柔顺也。五为信德,而已履焉,履信者也。居丰富之代,物不累心,高尚其志,尚贤者也。爻有三德,尽夫助道,故《系辞》具焉也。
《象》曰:大有上吉,自天右也。
《九家易》曰:上九说五,以柔处尊,而自谦损。尚贤奉已,上下应之,为乾所右,故吉且利也。
《序卦》曰: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谦。
崔觐曰:富贵而自遗其咎,故有大者不可盈。当须谦退,天之道也。
(艮下坤上)。谦:亨。
虞翻曰:乾上九来之坤,与履旁通。天道下济,故亨。彭城蔡景君说:剥上来之三。
君子有终。
虞翻曰:君子谓三。艮终万物,故“君子有终”。
郑玄曰:艮为山,坤为地。山体高,今在地下,其于人道,高能下下,谦之象。亨者,嘉会之礼,以谦而为主。谦者,自贬损以下人,唯艮之坚固,坤之厚顺,乃能终之,故君子之人有终也。
《彖》曰:谦亨。
《九家易》曰:艮,山。坤,地。山至高,地至卑,以至高下至卑,故曰“谦”也。谦者兑世,艮为兑合,故“亨”。
天道下济而光明,
荀爽曰:乾来之坤,故“下济”。阴去为离,阳来成坎,日月之象,故“光明”也。
地道卑而上行。
侯果曰:此本剥卦。乾之上九来居坤三,是“天道下济而光明”也。坤之六三上升乾位,是“地道卑而上行”者也。
天道亏盈而益谦,
虞翻曰:谓乾盈履上,亏之坤三,故“亏盈”。贵处贱位,故“益谦”。
崔觐曰:若日中则昃,月满则亏,损有余以补不足,天之道也。地道变盈而流谦,
虞翻曰:谦二以坤变乾盈。坎动而润下,水流湿,故“流谦”也。
崔觐曰:高岸为谷,深谷为陵,是为变盈而流谦,地之道也。
鬼神害盈而福谦,
虞翻曰:鬼谓四。神谓三。坤为鬼害,乾为神福,故“鬼神害盈而福谦”也。
崔觐曰:朱门之家,鬼阚其室,黍稷非馨,明德惟馨,是其义矣。
人道恶盈而好谦。
虞翻曰:乾为好,为人。坤为恶也。故人道恶盈。从上之三,故“好谦”矣。崔觐曰:满招损,谦受益,人之道也。
谦,尊而光,卑而不可逾,
虞翻曰:天道远,故“尊光”。三位贱,故“卑”。坎水就下,险弱难胜,故“不可逾”。
君子之终也。
孔颍达曰:尊者有谦,而更光明盛大。卑者有谦,而不逾越,是君子之终也。言君子能终其谦之善,而又获谦之福,故曰“君子有终”也。
《象》曰:地中有山,谦。
刘表曰:地中有山,以高下下,故曰“谦”。谦之为道,降已升人,山本地上,今居地中,亦降体之义,故为谦象也。
君子以捋多益寡,称物平施。
虞翻曰:君子谓三。捋,取也。艮为多;坤为寡;乾为物,为施;坎为平。谦乾盈益谦,故“以捋多益寡,称物平施”。
侯果曰:裒,聚也。《彖》云:天道益谦,则谦之大者,天益之以大福;谦之小者,天益之以小福。故君子则之,以大益施大德,以小益施小德,是“称物平施”也。
初六:谦谦君子,用涉大川,吉。
荀爽曰:初最在下,为谦。二阴承阳,亦为谦。故曰“谦谦”也。二阴一阳,相与成体,故曰“君子”也。九三体坎,故“用涉大川,吉”也。
《象》曰:谦谦君子,卑以自牧也。
《九家易》曰:承阳卑谦,以阳自牧养也。
六二:鸣谦,贞吉。
姚信曰:三体震,为善鸣,二亲承之,故曰“鸣谦”。得正处中,故“贞吉”。《象》曰:鸣谦贞吉,中心得也。
崔觐曰:言中正心与谦相得。
虞翻曰:中正谓二。坎为心也。
九三:劳谦,君子有终,吉。
荀爽曰:体坎为劳,终下二阴,君子有终,故“吉”也。
《象》曰:劳谦君子,万民服也。
荀爽曰:阳光居五,自卑下众,降居下体,君有下国之意也。众阴皆欲捴阳上居五位,群阴顺阳,故“万民服也”。
六四:无不利,捴谦。
荀爽曰:四得位处正,家性为谦,故“无不利”。阴欲捴三,使上居五,故曰“捴谦”。捴,犹举也。
《象》曰:无不利捴谦,不违则也。
《九家易》曰:阴捴上阳,不违法则。
六五:不富以其邻,
荀爽曰:邻谓四与上也。自四以上乘阳,乘阳失实,故皆不富,五居中有体,故总言之。
利用侵伐,无不利。
荀爽曰:谓阳利侵伐来上,无敢不利之者。《象》曰:利用侵伐,征不服也。
荀爽曰:不服,谓五也。
案:六五离爻。离为戈兵,侵伐之象也。
上六:鸣谦,利用行师,征邑国。
虞翻曰:应在震,故曰“鸣谦”。体师象,震为行,坤为邑国,利五之正,已得从征,故“利用行师,征邑国”。
《象》曰:鸣谦,志未得也,可用行师,征邑国也。
《九家易》曰:阴阳相应,故“鸣谦”也。虽应不承,故“志未得”。谓下九三可行师来上。坤为邑国也;三应上,上呼三征,来居五位,故曰“利用行师征邑国”也。
案:上六兑爻。兑为口舌,鸣谦之象也。《序卦》曰:有大而能谦,必豫。故受之以豫。
郑玄曰:言国既大而能谦,则于政事恬豫。雷出地奋豫,行出而喜乐之意。
(坤下震上)。豫:利建侯、行师。
郑玄曰:坤,顺也。震,动也。顺其性而动者,莫不得,得其所,故谓之豫。豫,喜逸说乐之貌也。震又为雷,诸侯之象。坤又为众,师役之象。故“利建侯、行师”矣。
虞翻曰:复初之四,与小畜旁通。坤为邦国,震为诸侯。初至五,体比象。四利复初,故“利建侯”。三至上,体师象,故“行师”。
《彖》曰:豫,刚应而志行,
△侯果曰四为卦主,五阴应之,刚志大行,故曰“刚应而志行”。
顺以动,豫。
崔觐曰:坤下震上,顺以动也。
豫顺以动,故天地如之,
虞翻曰:小畜,乾为天。坤为地。如之者,谓天地亦动,以成四时,而况建侯行师。言其皆应而豫也。
而况建侯行师乎!
《九家易》曰:震为建侯,坤为行师;建侯所以兴利,行师所以除害。利兴害除,民所豫乐也。天地有生杀,万物有始终。王者盛衰,亦有迭更,犹武王承乱,而应天地。建侯行师,奉辞除害,民得豫说,君得安乐也。天地以顺动,
虞翻曰:豫变通小畜。坤为地。动初至三成乾,故天地以顺动也。
故日月不过,而四时不忒。
虞翻曰:过谓失度,忒,差迭也。谓变初至需,离为日,坎为月,皆得其正,故“日月不过”。动初时,震为春。至四,兑为秋。至五,坎为冬。离为夏。四时位正,故“四时不忒”。通变之谓事,盖此之类。
圣人以顺动,则刑罚清而民服。
虞翻曰:清,犹明也。动初至四,兑为刑。至坎,为罚。坎、兑体正,故“刑罚清”。坤为民,乾为清,以乾乘坤,故“民服”。
案:帝出震,圣人也。坎为法律,刑罚也。坤为众,顺而民服也。
豫之时义大矣哉。
虞翻曰:顺动天地,使日月四时,皆不过差。刑罚清而民服,故“义大”也。
《象》曰:雷出地奋,豫。
崔觐曰:震在坤坤,故言“雷出地”。雷,阳气,亦谓龙也。夏至后,阳气极而一阴生。阴阳相击,而成雷声。雷声之疾,有龙奋迅豫跃之象,故曰“奋豫”。
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
郑玄曰:奋,动也。雷动于地上,而万物乃豫也。以者,取其喜佚动摇,犹人至乐,则手欲鼓之,足欲舞之也。崇,充也。殷,盛也。荐,进也。上帝,天帝也。王者功成作乐,以文得之者,作钥舞;以武得之者,作万舞;各充其德而为制。祀天帝以配祖考者,使与天同飨其功也。故《孝经》云: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是也。
初六:鸣豫,凶。
虞翻曰:应震善鸣,失位,故“鸣豫,凶”也。
《象》曰:初六鸣豫,志穷凶也。
虞翻曰:体剥蔑贞,故“志穷凶也”。
六二:介于石,
虞翻曰:介,纤也。与四为艮,艮为石,故“介于石”。
不终日,贞吉。
虞翻曰:与小畜通,应在五。终变成离,离为日,得位。欲四争复初,已得休之。故“不终日,贞吉”。
《象》曰:不终日,贞吉,以中正也。
侯果曰:得位居中,柔顺正一,明豫动之可否,辩趣舍之权宜。假如坚石,不可移变,应时则改,不待终日。故曰豫之正吉。
六三:盱豫悔,迟有悔。《象》曰:盱豫有悔,位不当也。
王弼曰:履非其位,承动豫之主。若其雎盱而豫,悔亦至焉。迟而不从,豫之所疾,进退离悔,位不当也。
向秀曰:雎盱,小人喜说、佞媚之貌也。
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戠。
侯果曰:为豫之主,众阴所宗,莫不由之以得其豫。体刚心直,志不怀疑,故得群物依归,朋从大合,若以簪菾之固括也。
虞翻曰:由,自从也。据有五阴,坤以众顺,故“大有得”。得群阴也。坎为疑,故“勿疑”。小畜兑为朋。盍,合也,坤为盍。戠,聚会也。坎为聚,坤为众,众阴并应,故“朋盍戠”。戠,旧读作撍,作宗也。
《象》曰: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崔觐曰:以一阳而众阴从已合簪交欢,故其“志大行”也。
六五:贞疾,恒不死。
虞翻曰:恒,常也。坎为疾。应在坤,坤为死。震为反生。位在震中,与坤体绝。故“贞疾,恒不死”也。《象》曰:六五贞疾,乘刚也。恒不死,中未亡也。
侯果曰:六五居尊,而乘于四,四以刚动,非已所乘。乘刚为政,终亦病。若“恒不死”者,以其中也。
上六:冥豫,成有渝,无咎。
虞翻曰:应在三。坤为冥。渝,变也。三失位,无应,多凶。变乃得正,体艮成。故“成有渝,无咎”。
《象》曰:冥豫在上,何可长也?
荀爽曰:阳性冥昧,居尊在上,而犹豫说,故不可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