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十三经注疏 周易正义

杂卦卷十一

  

   乾下坤上。泰:小往大來,吉亨。

  

   [疏]正義曰:陰去故「小往」,陽長故「大來」,以此吉而亨通。此卦亨通之極,而四德不具者,物既太通,多失其節,故不得以為元始而利貞也。所以《象》云「財成」、「輔相」,故四德不具。

  

   《彖》曰:「泰,小往大來,吉亨」,則是天地交而萬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內陽而外陰,內健而外順,內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長,小人道消也。

  

   [疏]「《彖》曰泰小往大來」至「小人道消也」。○正義曰:「泰,小往大來,吉亨,則是天地交而萬物通」者,釋此卦「小往大來吉亨」名為「泰」也。所以得名為「泰」者,止由天地氣交而生養萬物,物得大通,故云「泰」也。「上下交而其志同」者,此以人事象天地之交。上謂君也。下謂臣也,君臣交好,故志意和同。「內陽而外陰,內健而外順」,內健則內陽,外順則外陰。內陽外陰據其象,內健外順明其性,此說泰卦之德也。陰陽言爻,健順言卦。此就卦爻釋「小往大來吉亨」也。「內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長,小人道消」者,更就人事之中,釋「小往大來吉亨」也。

  

   《象》曰:天地交,泰。後以財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泰者,物大通之時也。上下大通,則物失其節,故財成而輔相,以左右民也。

  

   [疏]「《象》曰天地交泰」至「以左右民」。○正義曰:「後以財成天地之道」者,由物皆通泰,則上下失節。後,君也。於此之時,君當翦財,成就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者,相,助也。當輔助天地所生之宜。「以左右民」者,左右,助也,以助養其人也。「天地之道」者,謂四時也,冬寒、夏暑、春生、秋殺之道。若氣相交通,則物失其節。物失其節,則冬溫、夏寒、秋生、春殺。君當財節成就,使寒暑得其常,生殺依其節,此天地自然之氣,故云「天地之道」也。「天地之宜」者,謂天地所生之物各有其宜。若《大司徒》云「其動物植物」,及《職方》云楊州其貢宜稻麥,雍州其貢宜黍稷。若天氣大同,則所宜相反。故人君輔助天地所宜之物,各安其性,得其宜,據物言之,故稱「宜」也。此卦言「後」者,以不兼公卿大夫,故不云君子也。兼通諸侯,故不得直言先王,欲見天子諸侯,俱是南面之君,故特言「後」也。

  

   初九:拔茅茹,以其彙,征吉。茅之為物,拔其根而相牽引者也。「茹」,相牽引之貌也。三陽同志,俱志在外,初為類首,已舉則從,若「茅茹」也。上順而應,不為違距,進皆得志,故以其類「征吉」。

  

   [疏]正義曰:「拔茅茹」者,初九欲往於上,九二、九三,皆欲上行,已去則從,而似拔茅舉其根相牽茹也。「以其彙」者,彙,類也,以類相從。「征吉」者,征,行也。上坤而順下,應於乾,己去則納,故征行而吉。

  

   《象》曰:「拔茅」、「征吉」,志在外也。

  

   [疏]正義曰:「志在外」者,釋「拔茅征吉」之義。以其三陽志意皆在於外,己行則從,而似「拔茅征行」而得吉。此假外物以明義也。

  

   九二:包荒,用馮河,不遐遺,朋亡。得尚於中行。體健居中而用乎「泰」,能包含荒穢,受納「馮河」者也。用心弘大,無所遐棄,故曰「不遐遺」也。無私無偏,存乎光大,故曰「朋亡」也。如此乃可以「得尚於中行」。尚,尤配也。「中行」,謂五。

  

   [疏]正義曰:「包荒用馮河」者,體健居中,而用乎「泰」,能包含荒穢之物,故云「包荒」也。「用馮河」者,無舟渡水,馮陵於河,是頑愚之人,此九二能包含容受,故曰「用馮河」也。「不遐遺」者,遐,遠也。遺,棄也。用心弘大,無所疏遠棄遺於物。「朋亡」者,得中無偏,所在皆納,無私於朋黨之事,「亡,無也」,故云「朋亡」也。「得尚於中行」者,「中行」謂六五也,處中而行,以九二所為如此。尚,配也,得配六五之中也。

  

   《象》曰:「包荒」,「得尚於中行」,以光大也。

  

   [疏]正義曰:釋「得尚中行」之義。所以包荒、得配此六五之中者,以無私無偏,存乎光大之道,故此包荒。皆假外物以明義也。

  

   九三:無平不陂,無往不復。艱貞無咎。勿恤其孚,於食有福。乾本上也,坤本下也,而得泰者,降與升也。而三處天地之際,將復其所處。復其所處,則上守其尊,下守其卑,是故無往而不復也,無平而不陂也。處天地之將閉,平路之將陂,時將大變,世將大革,而居不失其正,動不失其應,艱而能貞,不失其義,故「無咎」也。信義誠\著,故不恤其孚而自明也,故曰「勿恤其孚,於食有福」也。

  

   [疏]「九三無平不陂」至「於食有福」。○正義曰:「無平不陂」者,九三處天地相交之際,將各分復其所處。乾體初雖在下,今將復歸於上,坤體初雖在上,今欲復歸於下,是初始平者,必將有險陂也。初始往者,必將有反復也。無有平而不陂,無有往而不復者,猶若元在下者而不在上,元在下者而不歸下也。「艱貞無咎」者,已居變革之世,應有危殆,只為己居得其正,動有其應,艱難貞正,乃得「無咎」。「勿恤其孚,於食有福」者,恤,憂也;孚,信也。信義先以誠\著,故不須憂其孚信也。信義自明,故於食祿之道,自有福慶也。○注「將復其所處」至「於食有福也」。○正義曰:「將復其所處」者,以泰卦「乾體」在下,此九三將棄三而向四,是將復其乾之上體所處也。泰卦「坤體」在上,此六四今將去四而歸向初,復其「坤體」所處也。「處天地之將閉,平路之將陂」者,天將處上,地將處下,閉而不通,是「天地之將閉」也。所以往前通泰,路無險難,自今巳後,時既否閉,路有傾危,是「平路之將陂」也。此因三之向四,是下欲上也。則上六將歸於下,是上欲下也,故云「復其所處」也。「信義誠\著」者,以九三居不失正,動不失應,是信義誠\著也。「故不恤其孚而自明」者,解「於食有福」,以信義自明,故飲食有福。

  

   《象》曰:「無往不復」,天地際也。天地將各分復之際。

  

   [疏]正義曰:「天地際」者,釋「無往不復」之義。而三處天地交際之處,天體將上,地體將下,故往者將復,平者將陂。

  

   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鄰。不戒以孚。乾樂上復,坤樂下復,四處坤首,不固所居,見命則退,故曰「翩翩」也。坤爻皆樂下,已退則從,故不待富而用其鄰也。莫不與已同其志願,故不待戒而自孚也。

  

   [疏]正義曰:「六四翩翩」者,四主坤首,而欲下復,見命則退,故翩翩而下也。「不富以其鄰」者,以,用也。「鄰」謂五與上也。今己下復,眾陰悉皆從之,故不待財富而用其鄰。「不戒以孚」者,鄰皆從己,共同志願,不待戒告而自孚信以從已也。

  

   《象》曰:「翩翩不富」,皆失實也。「不戒以孚」,中心願也。

  

   [疏]正義曰:「皆失實」者,解「翩翩不富」之義,猶眾陰皆失其本實所居之處,今既見命,翩翩樂動,不待財富,並悉從之,故云「皆失實」也。「不戒以孚中心願」者,解「不戒以孚」之義,所以不待六四之戒告,而六五、上六,皆以孚信者,由中心皆願下復,故不待戒而自孚也。

  

   六五:帝乙歸妹,以祉元吉。婦人謂嫁曰「歸」。「泰」者,陰陽交通之時也。女處尊位,履中居順,降身應二,感以相與,用中行願,不失其禮。「帝乙歸妹」,誠\合斯義。履順居中,行原以祉,盡夫陰陽交配之宜,故「元吉」也。

  

   [疏]「六五」至「以祉元吉」。○正義曰:「帝乙歸妹」者,女處尊位,履中居順,降身應二,感以相與,用其中情,行其志願,不失於禮。爻備斯義者,唯帝乙歸嫁于妹而能然也。故作《易》者,引此「帝乙歸妹」以明之也。「以祉元吉」者,履順居中,得行志願,以獲祉福,盡夫陰陽交配之道,故大吉也。○注「婦人謂嫁曰歸」。○正義曰:「婦人謂嫁曰歸」,隱二年《公羊傳》文也。

  

   《象》曰:「以祉元吉」,中以行願也。

  

   [疏]正義曰:「中以行願」者,釋「以祉元吉」之義,正由中順,行其志願,故得福而元吉也。

  

   上六:城復於隍,勿用師。自邑告命,貞吝。居泰上極,各反所應,泰道將滅,上下不交,卑不上承,尊不下施,是故「城復子隍」,卑道崩也。「勿用師」,不煩攻也。「自邑告命,貞吝」,否道已成,命不行也。

  

   [疏]「上六城復於隍」至「自邑告命貞吝」。○正義曰:「城復於隍」者,居泰上極,各反所應,泰道將滅,上下不交,卑不上承,尊不下施,猶若「城復於隍」也。《子夏傳》云:「隍是城下池也」。城之為體,由基土陪扶,乃得為城。今下不陪扶,城則隕壞,以此崩倒,反復於隍,猶君之為體,由臣之輔翼。今上下不交,臣不扶君。君道傾危,故云「城復於隍」。此假外象以喻人事。「勿用師」者,謂君道已傾,不煩用師也。「自邑告命貞吝」者,否道己成,物不順從,唯於自已之邑而施告命,下既不從,故「貞吝」。○注「卑道崩也」。○正義曰:「卑道崩也」者,卑道向下,不與上交,故卑之道崩壞,不承事於上也。

  

   《象》曰:「城復於隍」,其命亂也。

  

   [疏]正義曰:「其命亂」者,釋「城復於隍」之義。若教命不亂,臣當輔君,猶土當扶城。由其命錯亂,下不奉上,猶上不陪城,使復於隍,故云「其命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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