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十三经注疏
最新章节: 哀公卷二十八(起十一年,尽十四年) 继续阅读
分类: 儒家
最新章节: 明纪 继续阅读
分类: 正史
最新章节: 李王邓来列传第五 继续阅读
分类: 释家
最新章节: 卷第三十 继续阅读
最新章节: 卷三十六列传第三十始兴王叔陵 继续阅读
唐裴均镇襄阳日,里社妻有外情,乃托骨蒸之疾,云医者言得犬肉食之则愈,谓其夫曰:东邻有犬,每来盗物,君可屠之。夫依其言,献肉于妻,妻食之,余乃留于箧笥。夫出,命邻告之。遂闻于公。夫因述妻之所欲,公曰:此乃妻有他奸,陷夫于祸耳。令劾之,具得其情,并以外情者付法。其夫遂释。
使用手机扫码阅读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