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书

魏收 | 正史 | 已完结

  魏书一百三十卷(如不分子卷,则是一百十四卷),内本纪十二卷,列传九十八卷,志二十卷。内容记载了公元四世纪末至六世纪中叶的北魏王朝兴亡史。  早在拓跋珪建立北魏政权时,就曾由邓渊编写代记十馀卷,以后崔浩、高允等继续编写魏史,都採用编年体。太和十一年(公元四八七年),李彪参加修史,始改为纪传体,大概编写到拓跋弘统治时代。以后,邢峦、崔鸿等先后编写了高祖(元宏)、世宗(元恪)、肃宗(元诩)三朝的起居注。北齐天保二年(五五一),高洋命中书令兼著作郎魏收编写魏史,设置修史局,由太保、录尚书事高隆之监修,房延祐等六人先后参加修史。  魏收(五○五--五七二)字伯起,钜鹿(今河北平乡一带)人。他是北齐著名文人,和温子昇、邢子才齐名。早在北魏末年他就参加「国史」和起居注的编写。他在东魏、北齐虽然官职步步高升,直做到尚书右仆射,但除起草诏令之外,修史长期是他的专职。这次设局纂修,高隆之只是掛名,魏收推薦的史官都是一向趨奉自己的人,凡事由收专主。  天保五年(五五四)秋,完成纪传,十一月又成十志。  书成后,议论纷纭,被称为「秽史」。魏收借修史来酬恩报怨,他公然宣称:「何物小子,敢共魏收作色,举之则使上天,按之当使入地!」凡是史官的祖先姻戚,「多列史传」,「饰以美言」,还有受贿行为。由於魏收在列传人物的去取褒贬上触犯了某些门阀地主,诸家子孙控诉「不平」的一百多人。皇帝高洋和宰相杨愔、高德正庇护魏收,逮捕了一些控诉的人下狱治罪,暂时压下这场风波,同时也命魏书「且不施行」。以后,高演、高湛两次命魏收修改,始成定本,即传下来的这部魏书。  魏收以前和同时代人曾经编写过魏史和其他资料,隋、唐时期也有人另写过几种魏书,这些书都没有传下来。唐代李延寿的北史,其中北魏部分基本上是魏书的节录。因此,魏书是现存叙述北魏历史的最原始和比较完备的资料。  书中记载鲜卑拓跋部的早期活动,多少反映了拓跋部的社会面貌,提供了由氏族、部落到国家发展过程的材料。  北魏承「十六国」之后,是一个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交错复杂的时代,书中列举了不少有关这方面的资料。魏书自卷一百至一百三是国内少数族和外国的列传,大致都根据当时使节和商贩的记录和口传写成。其中有一些侮辱性的记载和传闻失实的地方,但基本上反映了当时我国东北、西北地区各族与中原地区的密切联系,和中外经济、文化流的加强。  魏书十志内容疏略,杨守敬批评地形志「貌似高古,然有详所不当详,略所不当略者」。详略失当,不仅地形一志,其他各志也是一样。例如食货志不记徭役;官氏志不记官府部门,官吏职司;天象志四卷、灵徵志二卷,全是宣扬灾变祥瑞。  虽然如此,十志还是提供了一些有价值的材料。食货志记录了太和九年(四八五)的均田令和与此相关的三长制和租调制,是研究北魏和以后三百年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基本材料。关於货幣的记载,有助於对当时北魏境内各地社会经济的瞭解。灵徵志的上卷留下北魏建国以来一百五十年间的各地地震记录。官氏志和释老志是魏收创立的志目。官氏志的姓氏部分列举拓跋部和所属部落,氏族的姓氏和元宏所改汉姓,为后来姓氏书基本材料之一,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拓跋部族的形成和当时各族的部落、氏族的分併离合。释老志叙述了佛教在北方的传播和寇谦之修改道教的经过。志中反映了世俗地主和寺院地主的矛盾,特别是反映了寺院所属奴隶和依附人口所遭到的地租剥削和高利贷剥削,这不仅是有关寺院经济的重要资料,而且也有助於对当时全部封建剥削制度的瞭解。  不管纪传和志,魏书都载入大量无关重要的诏令、奏议,以致篇幅臃肿。但却也保存了一些有价值的资料,例如李安世传载请均田疏,张普惠传载论长尺大斗和赋税疏等,有助於对北魏均田制和残酷剥削的瞭解。书中所载文章诗歌是后人搜辑北魏诗文的主要来源。  魏书在宋初业已残缺,嘉祐六年(一○六一)曾命馆阁官校勘魏书和宋、齐、梁、陈、北齐、周书。今魏书前有目录序,署名为刘攽、刘恕、安焘和范祖禹,不记年月,大致当在治平四年至熙宁三年(一○六七--一○七○)间。二刘和祖禹都是宋代有名史学家,尤其刘恕精熟南北朝史事。他们作了较细緻的校勘,查出本书残缺为后人所补各卷,并比对了修文殿御览、北史和唐人各种史钞、史目,将补缺各卷的来源「各疏於逐卷之末」,目录中也注明那一些卷「阙」或「不全」。今将补阙各卷的宋人校语移入校记,目录传本错误,有原阙无注,或不阙而注阙,今皆改正。通计全阙二十六卷,不全者三卷。  北宋初刻的确切年月无考,据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至遲不晚於政和中(八)。这个初刻本当时就流传不广,南宋绍兴十四年(一一四四)曾在四川翻刻魏书和其他六史,这两种本子都没有传下来。传下来的魏书最早刻本也是南宋翻刻,但传世的这个本子都有元、明二朝补版,即所谓「三朝本」。一九三五年商务印书馆影印的所谓「宋蜀大字本」,其实也就是这种三朝本。北京图书馆藏魏书善本三部,也都是三朝本,该馆善本书目七三五四号一种和商务印书馆影印所据底本相近。

128.96 万字 | 2019-04-05 15:54更新

史记

司马迁 | 正史 | 已完结

  《史记》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作者是西汉时期的司马迁,开始称《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司马迁,字子长,父亲司马谈任太史令,写古今通史的愿望没有实现,临终要司马迁完成其夙愿。后来,司马迁继任父亲太史令之职,开始写《史记》,十多年后,终于完成。  此书记事始于传说中的黄帝,下限到汉武帝时期,前后跨越三千多年历史。全书共一百三十篇,有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本纪”是全书提纲,按年月记述帝王的言行政绩。“表”用表格来简列世系、人物和史事。“书”则记述制度发展,涉及礼乐制度、天文兵律、社会经济、河渠地理等诸方面内容。“世家”记述子孙世袭的王侯封国史迹。“列传”是重要人物传记。其中的本纪和列传是主体。  按司马迁所说,编写的宗旨是“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究天人之际”是探秋天道和人事的关系,作者批判了原来的“神意天命论”,提出了“帝王中心论”。“通古今之变”,即探究历史的发展实况及其规律。  《史记》参考了众多典籍,如《左传》、《国语》、《世本》、《战国策》、《楚汉春秋》和诸子百家,同时参考档案、民间古文书籍。他还亲自采访,进行实地调查,然后对材料精心选择使用,治学态度异常严谨。  汉代之前的历史著作在内容、史事、材料、作者编撰水平上都无法和《史记》相比。可以说,《史记》是中国古代第一部通史,不但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基本都用这种体裁撰写。同时,书中的文字生动性,叙事的形象性也是成就最高的,鲁迅先生对史记的评价也很高。  司马迁去世之后,《史记》并没有立刻流行,被人重视。到汉宣帝时,司马迁的外孙经过努力,才开始流传,但到东汉时已经有了残缺。  注释方面,南朝宋的裴著有《史记集解》,是现存最早的旧注本,唐朝司马贞撰写《史记索隐》,有很多新见地,唐朝的张守节用毕生精力写成《史记正义》,成就较高。  该书现存早期的版本之一南宋黄善夫家塾刻本,被公认为善本,经商务印书馆影印收入百衲本《二十四史》明朝的《二十一史》本、清朝武英殿刻《二十四史》本参考价值都很高。清朝同治年间有金陵书局的刻本。1959年,中华书局所出标点校勘本利于现今的读者学习参考。

66.61 万字 | 2019-04-05 15:45更新

新五代史

欧阳修 | 正史 | 已完结

  新五代史,宋欧阳修撰,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有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共七十四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公元九○七年)至后周显德七年(公元九六○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  欧阳修字永叔,江西廬陵(今吉安)人,生于宋真宗景德四年(公元一○○七年),死于神宗熙宁五年(公元一○七二年)。他在宋仁宗庆历三年(公元一○四三年)任谏官时,参加了范仲淹领导的「庆历新政」活动,后被贬为地方官,一直到至和元年(公元一○五四年),才被调回宋廷中央,任翰林学士,主编新唐书。新五代史编撰的时间没有明確的记载,从他写给尹师鲁、梅圣俞等人的信来看,在景祐三年(公元一○三六年)前已着手编写,到皇祐五年(公元一○五三年)基本上完稿,先后经过十八年左右的时间。欧阳修在编撰新五代史时,写给尹师鲁的信中说「史者国家之典法也」,史书记载「君臣善恶,与其百事之废置」,目的在于「垂劝戒,示后世」。在他看来,旧五代史还没有完全做到这一点,有「繁猥失实」的地方,没有起到它应起的作用。所以他把「褒贬义例」放在新五代史的首要地位,並以孔子编撰春秋的「义例」,作为自己立论的原则,用「春秋笔法」对五代历史进行褒贬。  五代是一个封建分裂割据的时代,中原有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五个小王朝的相继更替;中原以外的地区分裂为吴、南唐、前蜀、后蜀、吴越、楚、闽、南汉、南平、北汉等十国。各个王朝统治的时间都比较短促,用欧阳修的话来说,「于此之时,天下大乱,中国之祸,篡弑相寻」[一],五代「五十三年之间,易五姓十三君,而亡国被弑者八,长者不过十馀嵗,甚者三、四嵗而亡」[二],出现「置君犹易吏,变国若传舍」[三]。这种局面之所以出现,是由于唐「安史之乱」以后中央集权制度被破坏,地方藩镇在大地主豪强势力支持下,拥兵割据,独霸一方。唐末黄巢农民大起义的革命威力摧毁了唐王朝,沉重打击了旧的藩镇割据势力。但是,黄巢起义最后遭到了失败。一批在镇压起义中形成的军阀成了新的割据势力。唐朝灭亡后,他们继续霸佔一方,互相篡夺攻击,造成了我国歷史上五代十国的短暂分裂局面。新五代史的作者封于这种分裂割据现象採取了否定的態度。但是,[一]新五代史卷六一吴世家[二]欧阳文忠全集卷五九本论[三]新五代史。序他把分裂割据的根本原因,归结为封建道德的败坏。在欧阳修看来,五代是一个「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道乖,而宗庙朝廷人鬼皆失其序」的「乱世」[一]。真是「礼乐崩壞,三纲五常之道绝,而先王之制度文章,扫地而尽于是矣。」[二]因此,他採取了和编写新唐书不同的做法。在新唐书中,他重视典章制度,不厌其详地加以记载,而在新五代史中,由于他認为五代时期「天理几乎其灭」,是一个「乱极矣」的时代,根本没有什么礼乐制度可谈,因而他说:「五代礼乐文章,吾无取焉,其后世有必欲知之者,不可以遗也。」因此,他除写了司天考、职方考以外,其他的典章制度一概没有写。  在编撰体例方面,新五代史改变了旧五代史的编排方法。旧五代史分梁书、唐书等书,一朝一史,各成体系;新五代史则打破了朝代的界限,把五朝的本纪、列传综合在一起,依时间的先后进行编排。旧五代史不分类编排列传;新五代史则把列传分为各朝家人传、死节传、死事传、一行传、杂臣传,等等。  北宋亡后,北方的金政权在章宗泰和七年(公元一二○七年)明令「新定学令内,削去薛居正五代史,止用欧阳修所撰」。[三]至于南方的南宋,由于理学盛行,更是独尊新五代[一]新五代史卷一六唐家人传论[二]新五代史卷一七晋家人传论[三]金史卷一二章宗纪史。  由于欧阳修编写新五代史后于旧五代史,看到了旧五代史编撰者所没有看到的一些资料,他往往採用小说、笔记之类的记载,补充了旧五代史中所没有的一些史实。如王景仁、郭崇韬、安重诲、李茂贞、孔谦、王彦章、段凝、赵在礼、范延光、卢文纪、马胤孙、姚顗、崔税、吕琦、杨渥等传都或多或少地补充了若干事实,有些则插入比较生动的情节,以小见大,使读者加深对五代时期的人物和事件的瞭解。就历史资料方面而言,新五代史和旧五代史是可以互为补充的。  本次点校,以百衲本(影印南宋庆元本)为工作本,对校了贵池本(清贵池刘氏景印南宋本)、殿本、南昌本(清南昌彭元瑞五代史记注);参校了明汪文盛本、南监本、北监本、汲古阁本、卾本(清崇文书局本)、徐注本(清徐烱注补五代史记抄本)、刘校本(清味经书院刻本,附有刘氏等五代史记校勘札记)以及傅增湘校勘成都书局本本纪部份。

36.67 万字 | 2019-04-05 15:55更新

汉书

班固 | 正史 | 已完结

继司马迁撰写《史记》之后,班固撰写了《汉书》。班固,字孟坚,扶风安陵人,生于东汉光武帝建武八年。父亲班彪是一个史学家,曾作《后传》六十五篇来续补《史记》。《汉书》就是在《后传》的基础上完成的。和帝永元元年,班固随从车骑将军窦宪出击匈奴,参预谋议。后因事入狱,永元四年死在狱中。那时《汉书》还有八表和《天文志》没有写成,汉和帝叫班固的妹妹班昭补作,马续协助班昭作了《天文志》。班昭是“二十四史”中绝无仅有的女作者。 《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它的记事始于汉高帝刘邦元年,终于王莽地皇四年。《汉书》的体例与《史记》相比,已经发生了变化。《史记》是一部通史,《汉书》则是一部断代史。《汉书》把《史记》的“本纪”省称“纪“,“列传”省称“传”,“书”改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 《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常常移用《史记》。但由于作者思想境界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易。 《汉书》新增加了《刑法志》、《五行志》、《地理志》、《艺文志》。《刑法志》第一次系统地叙述了法律制度的沿革和一些具体的律令规定。《地理志》记录了当时的郡国行政区划、历史沿革和户口数字,有关各地物产、经济发展状况、民情风俗的记载更加引人注目。《艺文志》考证了各种学术别派的源流,记录了存世的书籍,它是我国现存最早的图书目录。《食货志》是由《平准书》演变来的,但内容更加丰富了。它有上下两卷,上卷谈“食”,即农业经济状况;下卷论“货”,即商业和货币的情况,是当时的经济专篇。 《汉书》八表中有一篇《古今人表》,从太昊帝记到吴广,有“古”而无“今”,因此引起了后人的讥责。后人非常推崇《汉书》的《百官公卿表》,这篇表首先讲述了秦汉分官设职的情况,各种官职的权限和俸禄的数量,然后用分为十四级、三十四官格的简表,记录汉代公卿大臣的升降迁免。它篇幅不多,却把当时的官僚制度和官僚的变迁清清楚楚地展现在我们面前。 从思想内容来看,《汉书》不如《史记》。班固曾批评司马迁“论是非颇谬于圣人“。这集中反映了两人的思想分歧。所谓“圣人”,就是孔子。司马迁不完全以孔子思想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正是值得肯定的。而班固的见识却不及司马迁。从司马迁到班固的这一变化,反映了东汉时期儒家思想作为封建正统思想,已在史学领域立稳了脚根。 《汉书》喜用古字古词,比较难读。

94.91 万字 | 2019-04-05 15:58更新

周书

令狐德棻、岑文本、崔仁师 | 正史 | 已完结

  公元六世纪二十年代,黄河流域的各族人民大起义,瓦解了统治中国北部的北魏(公元三九六至五三四)封建王朝。在这场激烈的阶级搏斗中,地主阶级纷纷组织反动武装,共同镇压起义军,同时又互相争霸。最后在北方形成东魏(公元五三四至五五○)和西魏(公元五三五至五五六)两个封建割据政权,与割据江淮以南的梁(公元五○二至五五七)政权三分鼎立。后来,东魏改齐(公元五五○至五七七),西魏改周(公元五五七至五八一)后人称它为「北周」。在南方,陈(公元五五七至五八九)也取代了梁。  西魏、北周封建政权是以鲜卑豪强宇文泰为首的鲜卑贵族和汉族地主的联合统治。这个政权的统治区域大致包括今陕西、宁夏、甘肃和四川的大部、山西西南部、湖北西部以及河南西部。公元五七七年,周灭齐,统一北方。五八一年,杨坚代周,建立隋朝。周书虽以周题名,实际上是记述从公元五三四年东、西魏分裂到五八一年杨坚代周为止四十八年的西魏、北周史。  公元六二一年(唐武德四年),起居舍人令狐德棻向李渊(唐高祖)建议编写梁、陈、齐、周、隋五朝「正史」。他的意见被採纳,並指派了各史编写人员,但没有认真进行。六二九年(贞观三年),旧事重提,德棻担任周书的主编,参加编写的有岑文本和崔仁师。六三五年(贞观十年),周书和其他四朝史同时完成。  令狐德棻(公元五八三至六六六),宜州华原(陕西耀县)人,出身门阀贵族,官至国子祭酒。他在唐初颇有文名,曾多次参加官书的编写。在历史书方面,他还参加和主持过新晋书、五代史志和所谓「国史」(即唐史)以及李世民(唐太宗)、李治(唐高宗)两朝实录的编写。岑文本,邓州棘阳(河南新野)人,也是唐初著名文人,官至中书令。周书中的史论多半是他写的。崔仁师,定州安喜(河北定县)人,官至中书侍郎、参知机务。  周书主编人令狐德棻的祖父令狐整是北周的大将军,宇文政权骨干人物之一,其他两个编写人也在不同程度上和宇文政权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而更重要的是,这样的家世不止是周书编者所特有,包括唐朝王室在内的唐初当权人物,也多半就是西魏、北周骨干人物的嫡派子孙。这样就规定了对周书的特殊要求,即不仅要竭力歌颂宇文政权的骨干人物,所谓「关右旧族」、「八柱国、十二大将军」,而且啧啧叹赏「今之称门阀者,咸推八柱国家」。凡是唐朝的达官贵戚,周书总要想法为他们在周代的祖先立传,並往往不惜歪曲事实加以颂扬。比如,杜杲並无多少值得记载的事跡,但他却是唐朝宰相杜如晦的曾伯祖,杜家是关中头等门阀,唐朝谚语说「城南韦、杜,去天尺五」,周书没有杜家的传,不是「缺陷」吗?因此特为杜杲立专传,但由于事跡实在不多,只得把他出使陈朝的一些无谓的应对之辞塞进传中,以充篇幅。萧詧是梁朝的宗室,为了争夺帝位,不惜勾结西魏军队进攻梁朝的疆土,导致江陵十余万人民沦为奴婢的惨禍,自己卑躬屈节,充当西魏军监护下的傀儡皇帝。而书中竟给他作出「盖有英雄之志,霸王之略」这样与本人立身行事截然相反的评语。其所以如此,正是因为这个萧詧是唐朝另一个宰相萧瑀的祖父。这类例子,周书中举不胜举。连唐代另一封建史家刘知几也说:唐初编写五朝史的特点,是「朝廷贵臣,必父祖有传」,而且「事有不同,言多爽实」。这种情況,虽为五朝史所共有,但周书显得比较突出。  周书在收集、考订史料方面也存在着问题。它的资料来源,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旧史,包括西魏史官柳虯所写(可能周代史官曾经续写)的官史和隋代牛弘没有完成的周史;二是唐初为了修史而徵集的家状之类。牛史是本书的盖本。刘知几曾经说过,周书只憑牛史,「重加润色」,「不能别求他述,用广異文」,可见周书根据的资料是很贫乏的。而且在很有限的资料范围内,考核修订的工作也是很草率的。我们曾将庾信为当时官僚贵族所作的碑志和本书有关列传比对,年月历官常有出入,其中有些可以確定是本传错了的。还有不少记事记年自相矛盾的地方。  虽然周书作为资料也很不完备,而且有不少错误,但是这部书对于我们研究、瞭解这段历史还有一定的资料價值。它基本上反映了宇文政权的建立,建立后三个对建政权间(特别是东西魏或齐周间)的战争,以及宇文政权上層内讧的有关情況。周书只有纪和传,没有志,一些有关土地、赋役以及所谓礼、乐、刑、政等制度的资料,写入五代史志,和隋书合编。但从散见于纪传的零星记载中,也保存了一些诸如奴婢、部曲、客女的地位,徵庸代役的开端,府兵制度的产生等,对于后来隋唐两代有影响的社会关係、政治、军事制度的片断的资料。本书最后一篇異域传混淆了当时国内少数民族和外国的界限,也有不少歪曲事实和侮辱性的记载。但其中也包含一些可供参考的历史资料,特别是各少数民族的传中反映了一些各族人民配合汉族人民反抗封建统治的顽强斗争。另外,传中第一次记载了突厥、稽胡的历史。散见于本书纪传的各地人民武装起义,西起秦陇(李贤传、史宁传)巴蜀(陆腾传、伊娄穆传、崔谦传、柳昂传等),东至幽州(宇文神举传),南达襄阳(伊娄穆传),北到太原(宇文神举传),以致迫近国都长安的莲勺也是「数有群盗」(刘志传)。这些都是当时各地人民反抗封建统治的历史资料。唐以前记述这段历史的史籍都没有传下来。稍后编写的北史,其中西魏、北周部分基本上是删节周书,很少补充改正。删改之处,有些是对的,有些却是删节不当或是改错了的。因此,就现存的有关这段历史的资料来说,周书成书较早,保存的资料也比较原始。  周书在宋初已经残缺,后人以北史和唐人某种史钞补上。公元一○○五年(宋景德二年)编辑册府元龟,引用周书缺卷各条已是后人的补本。宋人曾在本书缺卷后附有校语,说明不是周书原文,清人钱大昕也曾加考证。我们重新检查,残缺情況是:卷一八、卷二四、卷二六、卷三一、卷三二共五卷全缺;卷三六可能全缺,可能半缺;卷二一大半缺。此外,也有宋初未缺而传世各本脱去的大段文字,如卷六武帝纪下、卷三九杜杲传都脱去几百字,但册府元龟引文却没有缺。周书最早刻印的確切年月我们还不清楚。旧本宋人安焘、王安国、林希的目録序,内有「今既镂板以传学官」的话。据序文和宋晁公武郡齋读书志、李焘续通鑑长编,校刊南北朝各史的工作是公元一○六一年(宋嘉祐六年)开始交给「馆阁官」办理的。今考王安国和林希都在熙宁初任职馆阁,安国死于一○七四年(熙宁七年),则周书第一次刻板应在一○六八至一○七四年即熙宁元年至七年间。这个最早的本子早已不存。一一七四年(绍兴十四年),周书和其他六史在眉山重刻,即所谓「宋蜀本」或「眉山七史本」。这个本子也没有流传下来。现在流传的是南宋翻刻,并有元明两代补板的所谓「三朝本」。  用以互校的是下列七种本子:  一、南宋刻元明遞修本与百衲本的底本同,校记中简称「宋本」。  二、明万曆间赵用贤刻南京国子监本校记中简称「南本」。  三、明万曆间萧云举刻北京国子监本校记中简称「北本」。南、北监本都曾据北史或以意改补一些文字,底本都是有元明补板的南宋本。  四、明末毛氏汲古阁本校记中简称「汲本」。底本不详,与宋本、南本異者多同北本。  五、清乾隆四年(公元一七三九年)武英殿本校记中简称「殿本」。底本是北本。  六、清同治十三年(公元一八七四年)金陵书局本校记中简称「局本」。底本是汲古阁本。  七、一九三四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影印「宋蜀刻元明遞修本」(实是南宋临安刻本,非蜀本。)校记中简称「百衲本」。此本虽说影印,但多据他本改正错字,也有改错了的,实际上成为另外一种本子。

32.95 万字 | 2019-04-05 15:42更新

清史稿

赵尔巽、柯劭忞等 | 正史 | 已完结

清史稿是民国初年设立的清史馆编写的记述清代历史的未定稿。它按照历代封建「正史」的体例,也分为纪、志、表、传四部分,共五百三十六卷。清史馆由赵尔巽任馆长,先后参加编写的有柯劭忞等一百多人。一九一四年工作开始,至一九二七年大致完稿,历时十四年。本书虽编成于辛亥革命以后,而编者却基本上还是站在清王朝的立场来写清史的。由于成于众手,彼此照应不够,完稿后又未经仔细核改,刊行时校对也不認真,是以体例不一,繁简失当,以至年月、事实、人名、地名的错误往往可见。对于编纂上的这些问题,编者也是有所了解的,因此发刊缀言中指出,此书仅仅是作为史稿公之于世,「乃大輅椎轮之先导,并非视为成书也」。侭管此书存在错误和缺点,它根据的大部分材料如清实录、清代的国史列传、清会典和一些档案等,今天也可以见到,但编者把大量的资料匯集起来,初步作了整理,这就使读者能够得到比校详细系统的有关清代史事的素材。而且有些志和清末人物的列传,并非取材于常见的史料,当另有所本。因此,这部书仍有它的参考价值。此书的刊印,是由袁金鎧主持,金梁经办,于一九二八年出书,共印一千一百部。其中四百部由金梁运往东北发行,这批书我们称为「关外一次本」。后来清史馆的人发现金梁对原稿私自做了改动,他们不同意金梁的增删,于是把北京的存书又做了一些抽换,这批书通称「关内本」。以后东北又印过一次,内容也有所改动,我们称为「关外二次本」。这三种版本的異同,主要表现在:一、全篇的增删。关内本删去关外一次本原有的张勋传、张彪附传,康有为传,以及金梁所写的校刻记。关外二次本只删去关外一次本的张彪附传,抽掉公主表序和时宪志中的八缐对数表,增加了陈黉举、朱筠、翁方纲三传。二、同一篇中内容改动。关内本抽换了关外一次本的艺文志序,删去志中易类书目六十四种,修改了劳乃宣、沈曾植的传论,改订了清史馆职名。关外二次本壓缩了赵尔丰传。我们所做的工作,以标点、分段为重点。所用的工作本是关外二次本,凡三本篇目、内容不同的地方,都有附注,录出異文,以资参考。由于八缐对数表只是普通数学工具书,所以不再附录。关于史实错误及同音異译的人名、地名、官名、部落名称等,一般不改动,只在本篇内略作统一。清朝避讳字,尽量改回。对少数民族名称,凡带有侮辱性的字样,除旧史中习见的泛称以外,均已加以改正。史文的脱、误、衍、倒和異体、古体字等,也作了校改。还有由于行、段的错排,以致事理不合处,已发现的也经过查对校正。但原文文理不通,或人名、地名等脱误查不到出处的地方,都维持原状。总目原分五卷,现予合併,不再分卷,并在原来基礎上略作增补,以便检阅。

532.35 万字 | 2019-04-05 16:08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