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高僧传

释赞宁 | 释家 | 连载中

  《宋高僧传》,或作《大宋高僧传》,三十卷,宋代释赞宁等撰。  赞宁俗姓高,吴兴郡德清县(今浙江省德清县)人。后梁贞明五年(919)生,后唐天成间(926~929)在杭州祥符寺出家,清泰初年(934)入天台山受具足戒。通南山律,有“律虎”之称。任两浙僧统,吴越国王授以“明义宗文大师”的称号。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吴越降宋,宁随钱俶来到汴京。宋太宗在滋福殿召对,授予紫衣,赐“通慧大师”号。六年(981)任右街副僧录。七年(982)奉令修《大宋高僧传》,乃请命回杭州编纂,到端拱元年(988)完成。淳化元年(990)又奉令编《三教圣贤事迹》,宁担任其中的佛教部分,撰成《鹫岭圣贤录》五十卷。二年(991)任史馆编修,咸平元年(998)任右街僧录,次年迁左街僧录。咸平四年(1001,一说咸平五年)入寂,年八十三岁。撰佛教著作共一百五十二卷,一般著作四十九卷。  宋代开创以来,一变后周王朝对待佛教的限制政策,于是雕大藏经,设译经院,普度僧尼,营建寺字。太宗还注意到佛门中的高贤景行的人物和事迹要加以编纂(见卷首批答),特命赞宁担负这个任务。赞宁在杭州与弟子显忠、智轮等从事编撰,历时将近七年,撰成本书三十卷,受到太宗的奖励,令僧录司编入大藏。到至道二年(996),赞宁又修理重治,补进去一些材料(见后序),始成定本。  作者为编纂本书,广泛地采摭了各方面的资料。他上太宗表文中曾说:“遐求事迹,博采碑文”;自序中也说:“或案诔铭,或征志记,或问輶轩之使者,或询耆旧之先民。”而以采自碑文塔铭的为最多,就现在的碑版文字来对照,还可以看出其中采撷的痕迹,如《道因传》(卷二)是据李俨撰的碑文(见《金石萃编》卷五十四),端甫、宗密传(卷六)是据裴休撰的碑文(见《唐文粹》卷六十二,《金石萃编》卷一百十四),惟宽(卷十)、上恒、神湊(卷十六)、寂然传(卷二十七)是据白居易撰的碑铭(见《白氏长庆集》卷四十一、六十八)。这些传中都曾经提到某某人为他撰碑或铭,这就等于注明了出处。另外有的虽没有说明出处,实际也是从碑铭中来,如《玄素传》(卷九)是据李华撰的《润州鹤林寺故径山大师碑铭》(见《唐文粹编》卷六十四)、《道光传》(卷十四)是据皎然撰的《唐杭州华严寺大律师塔铭》(《皎然集》卷八),似此者还很多。此外,如《知玄传》(卷六)引用僧彻撰的传,《怀素传》(卷十四)引用如净撰的传,《鉴真传》(卷十四)引用思托撰的《东征传》,又如羲寂(卷七)、德韶(卷十三)、王罗汉(卷二十二)等,或是赞宁的同学,或是赞宁曾经撰过塔铭,这些传也就是参照赞宁自己的原作写的。再如法翫(卷九)、志鸿(卷十五)、允文(卷十六)、《道育传》(卷二十三),则是经过赞宁亲身采访写成的。另外,作者还根据了一些唐人的著作,虽没有注明,但仔细考察还不难复按,如不空(卷一)、一行(卷五)、难陀、义师(卷二十)、智灯(卷二十四)、守素、法正、惟恭、会宗、道荫(卷二十五)等传,都是据段成式的《酉阳杂俎》及《续集》;明瓒(卷十九)、圆观(卷二十)等传,都是据袁郊的《甘泽谣》;搜集方面之广,由此可见。  本传分《译经》、《义解》、《习禅》、《明律》、《护法》、《感通》、《遗身》、《读诵》、《兴福》、《杂科》十篇,每篇之末有论,均与《续高僧传》相同。但在有些人的传末又附以系曰,来申明作者的宗旨,或者自为问答,来解释某一疑难,则是前传所无。  本传著录自刘宋到宋初十个朝代的高僧,正传得五百三十一人,见于附传的一百二十五人。

30.45 万字 | 2019-04-07 14:29更新

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

赵超 | 传记 | 连载中

  一、本書收入漢代至北周及陳代的墓誌材料。高昌國的墓誌,以北周大定元年為準,收至延昌二十一年。現無拓片者及原石嚴重殘損,拓片無法辨識者均不收入。  二、東漢時期的刑徒磚銘、畫像石墓題記、墓門、神位、柩銘等一般不予收入。東漢至晉代的模印墓磚也不收錄,請參見《廣倉磚錄》、《恒農磚錄》、《千甓亭古磚圖釋》、《溫州古甓記》等有關圖錄。  三、所收墓誌均以繁體標準字錄文。各種異體、別體均改為通行正字。假借字一般不改動,保持原狀。在個別容易產生誤解的地方加注說明。原墓誌銘文中的衍字、脫字、重文、錯字等現象均保留原狀,未加改正。請在閱讀時予以注意。如有不通之處,均為原誌刻寫中固有的問題。  四、限于條件,無法附著拓片圖版,僅能在每件墓誌錄文後注明拓片出處,以資參考。為查對便利,錄文中在原誌石每行末字下加以」號區分行款。限于篇幅,原誌石中空格未予保留。  五、原誌石殘泐不清,無法確識之字,以□號注明。  六、錄文均採用新式標點,惟文中書籍等專用名稱及引語不另加以引號。  七、墓誌排列以時代年號為序。均以葬年月日為準。依次為:漢、三國、西晉、東晉、宋、齊、梁、陳、後燕、北魏、東魏、西魏、北齊、北周、高昌。同一年中年號改動者,依葬月所屬年號歸屬。  八、本書收錄的新近出土墓誌材料截止至一九八六年。  九、目錄中各誌的定名採取以下方式:凡有首題者均移錄首題。無首題,而誌文首行言及誌主名號者移錄首行前數字。無法以上二種方式命名者代為擬名,直稱某某(誌主)墓誌。

36.15 万字 | 2019-04-06 22:39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