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志

陈寿 | 正史 | 已完结

  《三国志》六十五卷,晋陈寿撰,宋裴松之注。寿事迹具晋书本传,松之事迹具宋书本传。凡魏志三十卷,蜀志十五卷,吴志二十卷。其书以魏为正统,至习凿齿作汉晋春秋始立异议。自硃子以来,无不是凿齿而非寿。然以理而论,寿之谬万万无辞;以势而论,则凿齿帝汉顺而易,寿欲帝汉逆而难。盖凿齿时晋已南渡,其事有类乎蜀,为偏安者争正统,此孚於当代之论者也。寿则身为晋武之臣,而晋武承魏之统,伪魏是伪晋矣。其能行於当代哉?此犹宋太祖篡立近於魏,而北汉、南唐迹近於蜀,故北宋诸儒皆有所避而不伪魏。高宗以后,偏安江左,近於蜀,而中原魏地全入於金,故南宋诸儒乃纷纷起而帝蜀。此皆当论其世,未可以一格绳也。惟其误沿史记周、秦本纪之例,不讬始於魏文,而讬始曹操,实不及魏书叙记之得体,是则诚可已不已耳。  宋元嘉中,裴松之受诏为注,所注杂引诸书,亦时下己意。综其大致约有六端:一曰引诸家之论,以辨是非;一曰参诸书之说,以核讹异;一曰传所有之事,详其委曲;一曰传所无之事,补其阙佚;一曰传所有之人,详其生平;一曰传所无之人,附以同类。其中往往嗜奇爱博,颇伤芜杂。如袁绍传中之胡母班,本因为董卓使绍而见,乃注曰「班尝见太山府君及河伯,事在搜神记,语多不载」,斯已赘矣。锺繇传中乃引陆氏异林一条,载繇与鬼妇狎昵事;蒋济传中引列异传一条,载济子死为泰山伍伯,迎孙阿为泰山令事;此类凿空语怪,凡十馀处,悉与本事无关,而深於史法有碍,殊为瑕类。又其初意似亦欲如应劭之注汉书,考究训诂,引证故实。故於魏志武帝纪沮授字则注「沮音菹」,獷平字则引续汉书郡国志注「獷平县名属渔阳」,甬道字则引汉书「高祖二年与楚战筑甬道」,赘旒字则引公羊传,先正字则引文侯之命,释位字则引左传,致届字则引诗,绥爰字、率俾字、昬作字则皆引书,纠虔天刑字则引国语。至蜀志郤正传释诲一篇,句句引古事为注至连数简。又如彭羕传之革不训老,华佗传之旉本似专,秦宓传之棘革异文,少帝纪之叟更异字,亦间有所辨证,其他传文句则不尽然。然如蜀志廖立传首忽注其姓曰补救切,魏志凉茂传中忽引博物记注一繦字之类,亦间有之。盖欲为之而未竟,又惜所已成,不欲删弃,故或详或略,或有或无,亦颇为例不纯。然网罗繁富,凡六朝旧籍今所不传者,尚一一见其厓略。又多首尾完具,不似郦道元水经注、李善文选注皆翦裁割裂之文。故考证之家,取材不竭,转相引据者,反多於陈寿本书焉。

57.44 万字 | 2019-04-05 16:11更新

宋书

沈约 | 正史 | 已完结

  宋书一百卷,包括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八十卷,梁沈约撰。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晋安帝元兴二年(公元四○三年),荆州刺史桓玄代晋称帝。第二年,当时的北府兵将领刘裕在京口(今江苏镇江市)和广陵今江苏扬州市)两地起兵,推翻桓玄,名义上恢复晋朝的统治,实际上掌握了东晋的军政大权。过了十五年,晋恭帝元熙二年(公元四二○年),刘裕就建立宋朝,都於建康(今南。刘裕以后,一共传了七代,到宋顺帝昇明三年(公元四七九年),又为萧齐所灭。  宋朝国史的修撰,在宋文帝元嘉十六年(公元四三九年)就已开始。当时由著名科学家何承天草立纪传,编写了天文志和律历志。此后,又有山谦之、裴松之、苏宝生等陆续参预编撰。但他们任史职的时间都很短。大明六年(公元四六二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四○五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南齐永明五年(公元四八七年)春,又命沈约修撰宋书。这时沈约为太子家令,兼著作郎。他依据何承天、徐爰等人的旧作补充修订,花了将近一年的时间,在永明六年(公元四八八年)二月完成纪传七十卷。沈约在当时的奏文中说「所撰诸志,须成续上」,可见宋书的八志三十卷,是后来续成的。在八志中,符瑞志改称鸾鸟为神鸟,是避齐明帝萧鸾的讳;律历志改「顺」作「从」字,是避梁武帝父亲萧顺之的讳;乐志称鄒衍为鄒羡,是避梁武帝萧衍的讳。可见宋书的最后定稿,当在齐萧鸾称帝(公元四九四年)以后,甚至在梁武帝即位(公元五○二年)以后了。  与沈约同时或稍后,南齐时有孙严著宋书六十五卷,王智深著宋纪三十卷,梁代有裴子野著宋略二十卷,王琰著宋春秋二十卷,鲍衡卿著宋春秋二十卷。但这些著作都已亡佚,关於刘宋一代的史书,比较完整的,现在就只有沈约的这部宋书。  沈约(公元四四一--五一三年),字休文,吴兴吴康(今浙江德清县西)人。他历仕三朝,宋时为尚书度支郎,齐代做到五兵尚书、国子祭酒,在齐梁政权交替之际,他力劝梁武帝萧衍代齐称帝,因而在梁朝被封为建昌侯,官至尚书左仆射、尚书令、领中书令。沈约的著作很多,但现在除了宋书一百卷和文集九卷外,其他如晋史、齐纪、梁高祖纪、宋文章志等,都已亡佚。  东汉末年以来所形成的门阀制度,到东晋南北朝时期得到了充分的发展。门阀士族拥有政治经济各方面的特权,他们大量兼併土地,广泛收罗「荫户」,用各种手段霸佔劳动力,极端残酷地剥削和压迫人民。他们以门第相誇,把持官位,所谓「贵仕素资,皆由门庆,平流进取,坐致公卿」(南齐书褚渊王俭传论)。梁武帝萧衍也极力支持士族,他在诏书中还特别提到了要纠正「冠履倒错,珪甑莫辨」的现象(梁书武帝纪)。沈约先世,本是吴兴士族,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晋书周处传附周札传)。沈约一门,在宋、齐、梁三代,也都仕宦显赫。梁萧统文选载沈约奏弹王源文,对於某些士族地主「婚宦失类」的情况大加抨击。因此,沈约在齐梁时期撰成的宋书,也就带有其时代和阶级的特点,它的一个突出内容,就是颂杨豪门士族,维护门阀制度。  譬如宋书列传中,有关地主阶级中代表人物高门士族的传,几乎佔了半数。仅就王、谢二族来说,宋书里王氏立传的达十五六人,谢氏立传的也近十人之多。像陈郡谢弘微,传中写他如何忙於经营谢氏产业,传末却又吹捧他为人「简而不失,淡而不流」。又如琅邪王微,传中只是连篇累牍收载他给友人的信,却说他「内怀耿介,峻节不可轻干」。这两个人因为都是高门士族,所以宋书都为他们立了「佳传」。宋书中对於士族中的人物,总说什么是「前代名家」,风度「简贵」,「风格高峻」,「世重清谈,士推素论」,等等。  但宋书仍有其一定的史料价值。史通书志篇说:「宋氏年唯五纪,地止江淮,书满百篇,号为繁富。」宋书百卷,记述六十年间的史事,保存了不少历史资料,尤其是它收载了当时人的许多奏议、书札和文章,可以从中看出那个时期社会、政治、经济的一些实际情况。如卷八十二周朗传载周朗上书,讲到赀调的为害,严重阻礙了当时生产力的发展。卷五十六孔琳之传、卷六十范泰传、卷六十六何尚之传所载关於改铸钱币的争议,反映了封建统治者如何在钱币改铸中加紧对人民的剥削。卷五十四羊玄保传兄子羊希附传,收载西阳王子尚上书,提到南朝初期农村两极化的发展,「富强者兼岭而佔,贫弱者樵苏无讬,至渔採之地,亦又如兹」。卷六十七谢灵运传载谢灵运的山居赋全文,提供了研究大地主庄园的材料。  从宋书的记载中,还可以看出那时的农民起义不但人数众多,而且地域很广,规模很大。如景平元年(公元四二三年),有富阳孙法光领导的起义(少帝纪、褚叔度传)。元嘉九年(公元四三二年),有广汉赵广领导的起义,人数有十多万人,起义军围困益州治所成都达数月之久(文帝纪、刘粹传弟道济附传)。另外,在元嘉初年,有淅川、丹川的少数族起义;到元嘉末年,荆、雍、豫三州的少数族人民,起义就更加频繁,参加的人数有发展到百余万人以上的(夷蛮传、张邵传、沈庆之传等)。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於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於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  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料学水平的著作。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输廓。  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叶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叶,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慤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採南史等书补入。又如在卷一百沈约自序中叙沈亮事,於「联事惟忝,忧同职同」下,各本都注「阙」字,於叙其父沈璞事,「璞有子曰」下也注「阙」字。叙沈伯玉事,「先帝在蕃」下也注「阙」字。书中类似的情况还有不少。

106.12 万字 | 2019-04-05 16:14更新

元史

宋濂等 | 正史 | 已完结

  元史二百一十卷,是一部比较系统地记载我国历史上元代兴亡过程的封建史书。洪武元年[一三六八年),即元朝滅亡的当年,明太祖朱元璋就下令编修元史。第二年,以李善长为监修,宋濂、王祎为总裁,赵壎等十六人为纂修,开局编写。仅用一百八十八天的时间,便修成了除元顺帝一朝以外的本纪、志、表、列传共一百五十九卷。接着又讓欧阳佑等十二人四出蒐集元顺帝一朝的史料,於洪武三年(一三七○年)重开史局,仍以宋濂、王祎为总裁,由朱右等十五人参加编写,用一百四十三天续修本纪、志、表、列传共五十三卷。然后合前后二书,釐分附丽,共成二百一十卷,全部编撰工作,历时只三百三十一天。刻印工作也进展得很快。据宋濂目录后记,洪武三年七月书成,十月便已「镂板讫功」。  元史之所以能迅速成书,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元史的编修,主要是照抄代各朝实录、经世大典、功臣列传等官修典籍,除了删节以外,没有下多少功夫。就元史编者的政治观点来说,同那些编修代典籍的人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信奉的都是儒家道学思想,所以在处理前代王朝遗存的历史资料时,也就无须从思想观点上和内容编排上作根本的改动。这样,元史编者们便无意中更多地保存了元代史料的原貌。  对於我们研究元朝的历史来说,元史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的基本资料。四十七卷本纪除顺帝一朝之外,全是现已失传的元代历朝实録的摘抄,内容比较丰富,是按年月日编制的包括政治、经济、军事、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大事记。史料价值和确切性都比较大。有些旧学者指责元史本纪「不合史例」,内容「杂芜」,这是一种偏见。五十八卷志、八卷表的史料,除顺帝朝部分之外,绝大部分採自元文宗时所修的经世大典,而这部书现已大部分散失,许多内容只能在元史各志中看到,因而顯得珍贵。至於九十七卷列传,大部分取材於元朝官修的传记,而这些官修传记又是根据家传、神道碑、墓志等写成的。因此,在记载的确切程度上,要比纪、志差得多,但是其中含有许多生动具体的资料,这一点又是己、志所不及的。  由於元史仓促成书,且出於众手,在编纂方面有不少谬误。例如:有一些列传重出;甚至误把不同皇帝的后妃领取岁赐的名单,统统当作同一皇帝的后妃处理,以致在后妃表中将儿媳、曾孙媳、玄孙媳妇当成平列的妻妾。此外,译名不统一、年代史实的乖误等,也相当多。因此元史一直为后人所诟病,试图重修元史的书出过好几种。但是,这些重修之作都无法取代元史这部比较原始的基本资料。  元史最早的版本是洪武三年刻本。嘉靖初年,南京国子监编刊二十一史,嘉靖十一年(一五三二年)元史,其中元史用的是洪武旧板,损坏的板页加以补刊,一般板心刻有嘉靖八、九、十年补刊字样,此为南监本。南监本后来的遞修补刊一直延续到清初。万历二十四年(一五九六年)至三十四年(一六○六年),北京国子监重刻二十一史,元史也在其中,此为北监本。到清代,乾隆四年(一七三九年)武英殿又仿北监李重刻元史,称为殿本。乾隆四十六年(一七八一年)对辽、金、元二一史译名进行了谬误百出的妄改,挖改了殿本的木板,重新刷印。道光四年(一八二四年),又对元史作了进一步的改动,重新刊刻,这就是道光本。道光本对史的任意改动很大,但对史文也作了不少有根据的校订。后来又有各种翻刻重印的版本,其中比较好的是一九三五年商务印书馆影印的百衲本。百衲本是以九十九卷残洪武本和南监本合配在一起影印的,在通行各本中最接近於洪武本的面貌。我们这次点校,是以百衲本为底本。对百衲本在影印过程中的描修错误,用北京图书馆藏原书、北京大学藏一百四十四卷残洪武本及北京图书馆藏另一部南监本作了核对订正,一律迳改。迳改的描修错误,共有近八十处。在版本校勘方面,用了北监本、殿本和道光本。还参考了胡粹中元史续编(简称续编)、邵远平元史类编(简称类编)、毕沅续资治通鑑(简称续通鑑)、魏源元史新编(简称新编)、曾廉元书、屠寄蒙兀儿史记(简称蒙史)、柯劭忞新元史,以及钱大明廿二史考异(简称考异)、汪辉祖元史本證(简称本證)等书。此外,并利用了批常见的原始资料,校正有关的史交,其书名和篇名,见於各卷的※校勘记。  本次校勘,只校订史文的讹倒衍脱,不涉及史实的考订。改动底本的地方,用方圆括号表圆括号内小字表示删,方括号内的字表示补),并附简要的校勘记。书中的明显刻误,以及板刻破体字,都予迳改。经过推算在纪日干支下用方括号补入的朔字,校勘记里不再说明。对书中的古体、异体、俗体字,侭量作了统一。原书卷首的进史表、纂修元史凡例和宋濂旨录后记,移至书末作为附录。

197.89 万字 | 2019-04-05 15:37更新

魏书

魏收 | 正史 | 已完结

  魏书一百三十卷(如不分子卷,则是一百十四卷),内本纪十二卷,列传九十八卷,志二十卷。内容记载了公元四世纪末至六世纪中叶的北魏王朝兴亡史。  早在拓跋珪建立北魏政权时,就曾由邓渊编写代记十馀卷,以后崔浩、高允等继续编写魏史,都採用编年体。太和十一年(公元四八七年),李彪参加修史,始改为纪传体,大概编写到拓跋弘统治时代。以后,邢峦、崔鸿等先后编写了高祖(元宏)、世宗(元恪)、肃宗(元诩)三朝的起居注。北齐天保二年(五五一),高洋命中书令兼著作郎魏收编写魏史,设置修史局,由太保、录尚书事高隆之监修,房延祐等六人先后参加修史。  魏收(五○五--五七二)字伯起,钜鹿(今河北平乡一带)人。他是北齐著名文人,和温子昇、邢子才齐名。早在北魏末年他就参加「国史」和起居注的编写。他在东魏、北齐虽然官职步步高升,直做到尚书右仆射,但除起草诏令之外,修史长期是他的专职。这次设局纂修,高隆之只是掛名,魏收推薦的史官都是一向趨奉自己的人,凡事由收专主。  天保五年(五五四)秋,完成纪传,十一月又成十志。  书成后,议论纷纭,被称为「秽史」。魏收借修史来酬恩报怨,他公然宣称:「何物小子,敢共魏收作色,举之则使上天,按之当使入地!」凡是史官的祖先姻戚,「多列史传」,「饰以美言」,还有受贿行为。由於魏收在列传人物的去取褒贬上触犯了某些门阀地主,诸家子孙控诉「不平」的一百多人。皇帝高洋和宰相杨愔、高德正庇护魏收,逮捕了一些控诉的人下狱治罪,暂时压下这场风波,同时也命魏书「且不施行」。以后,高演、高湛两次命魏收修改,始成定本,即传下来的这部魏书。  魏收以前和同时代人曾经编写过魏史和其他资料,隋、唐时期也有人另写过几种魏书,这些书都没有传下来。唐代李延寿的北史,其中北魏部分基本上是魏书的节录。因此,魏书是现存叙述北魏历史的最原始和比较完备的资料。  书中记载鲜卑拓跋部的早期活动,多少反映了拓跋部的社会面貌,提供了由氏族、部落到国家发展过程的材料。  北魏承「十六国」之后,是一个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交错复杂的时代,书中列举了不少有关这方面的资料。魏书自卷一百至一百三是国内少数族和外国的列传,大致都根据当时使节和商贩的记录和口传写成。其中有一些侮辱性的记载和传闻失实的地方,但基本上反映了当时我国东北、西北地区各族与中原地区的密切联系,和中外经济、文化流的加强。  魏书十志内容疏略,杨守敬批评地形志「貌似高古,然有详所不当详,略所不当略者」。详略失当,不仅地形一志,其他各志也是一样。例如食货志不记徭役;官氏志不记官府部门,官吏职司;天象志四卷、灵徵志二卷,全是宣扬灾变祥瑞。  虽然如此,十志还是提供了一些有价值的材料。食货志记录了太和九年(四八五)的均田令和与此相关的三长制和租调制,是研究北魏和以后三百年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基本材料。关於货幣的记载,有助於对当时北魏境内各地社会经济的瞭解。灵徵志的上卷留下北魏建国以来一百五十年间的各地地震记录。官氏志和释老志是魏收创立的志目。官氏志的姓氏部分列举拓跋部和所属部落,氏族的姓氏和元宏所改汉姓,为后来姓氏书基本材料之一,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拓跋部族的形成和当时各族的部落、氏族的分併离合。释老志叙述了佛教在北方的传播和寇谦之修改道教的经过。志中反映了世俗地主和寺院地主的矛盾,特别是反映了寺院所属奴隶和依附人口所遭到的地租剥削和高利贷剥削,这不仅是有关寺院经济的重要资料,而且也有助於对当时全部封建剥削制度的瞭解。  不管纪传和志,魏书都载入大量无关重要的诏令、奏议,以致篇幅臃肿。但却也保存了一些有价值的资料,例如李安世传载请均田疏,张普惠传载论长尺大斗和赋税疏等,有助於对北魏均田制和残酷剥削的瞭解。书中所载文章诗歌是后人搜辑北魏诗文的主要来源。  魏书在宋初业已残缺,嘉祐六年(一○六一)曾命馆阁官校勘魏书和宋、齐、梁、陈、北齐、周书。今魏书前有目录序,署名为刘攽、刘恕、安焘和范祖禹,不记年月,大致当在治平四年至熙宁三年(一○六七--一○七○)间。二刘和祖禹都是宋代有名史学家,尤其刘恕精熟南北朝史事。他们作了较细緻的校勘,查出本书残缺为后人所补各卷,并比对了修文殿御览、北史和唐人各种史钞、史目,将补缺各卷的来源「各疏於逐卷之末」,目录中也注明那一些卷「阙」或「不全」。今将补阙各卷的宋人校语移入校记,目录传本错误,有原阙无注,或不阙而注阙,今皆改正。通计全阙二十六卷,不全者三卷。  北宋初刻的确切年月无考,据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至遲不晚於政和中(八)。这个初刻本当时就流传不广,南宋绍兴十四年(一一四四)曾在四川翻刻魏书和其他六史,这两种本子都没有传下来。传下来的魏书最早刻本也是南宋翻刻,但传世的这个本子都有元、明二朝补版,即所谓「三朝本」。一九三五年商务印书馆影印的所谓「宋蜀大字本」,其实也就是这种三朝本。北京图书馆藏魏书善本三部,也都是三朝本,该馆善本书目七三五四号一种和商务印书馆影印所据底本相近。

128.96 万字 | 2019-04-05 15:54更新

新五代史

欧阳修 | 正史 | 已完结

  新五代史,宋欧阳修撰,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有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共七十四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公元九○七年)至后周显德七年(公元九六○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  欧阳修字永叔,江西廬陵(今吉安)人,生于宋真宗景德四年(公元一○○七年),死于神宗熙宁五年(公元一○七二年)。他在宋仁宗庆历三年(公元一○四三年)任谏官时,参加了范仲淹领导的「庆历新政」活动,后被贬为地方官,一直到至和元年(公元一○五四年),才被调回宋廷中央,任翰林学士,主编新唐书。新五代史编撰的时间没有明確的记载,从他写给尹师鲁、梅圣俞等人的信来看,在景祐三年(公元一○三六年)前已着手编写,到皇祐五年(公元一○五三年)基本上完稿,先后经过十八年左右的时间。欧阳修在编撰新五代史时,写给尹师鲁的信中说「史者国家之典法也」,史书记载「君臣善恶,与其百事之废置」,目的在于「垂劝戒,示后世」。在他看来,旧五代史还没有完全做到这一点,有「繁猥失实」的地方,没有起到它应起的作用。所以他把「褒贬义例」放在新五代史的首要地位,並以孔子编撰春秋的「义例」,作为自己立论的原则,用「春秋笔法」对五代历史进行褒贬。  五代是一个封建分裂割据的时代,中原有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五个小王朝的相继更替;中原以外的地区分裂为吴、南唐、前蜀、后蜀、吴越、楚、闽、南汉、南平、北汉等十国。各个王朝统治的时间都比较短促,用欧阳修的话来说,「于此之时,天下大乱,中国之祸,篡弑相寻」[一],五代「五十三年之间,易五姓十三君,而亡国被弑者八,长者不过十馀嵗,甚者三、四嵗而亡」[二],出现「置君犹易吏,变国若传舍」[三]。这种局面之所以出现,是由于唐「安史之乱」以后中央集权制度被破坏,地方藩镇在大地主豪强势力支持下,拥兵割据,独霸一方。唐末黄巢农民大起义的革命威力摧毁了唐王朝,沉重打击了旧的藩镇割据势力。但是,黄巢起义最后遭到了失败。一批在镇压起义中形成的军阀成了新的割据势力。唐朝灭亡后,他们继续霸佔一方,互相篡夺攻击,造成了我国歷史上五代十国的短暂分裂局面。新五代史的作者封于这种分裂割据现象採取了否定的態度。但是,[一]新五代史卷六一吴世家[二]欧阳文忠全集卷五九本论[三]新五代史。序他把分裂割据的根本原因,归结为封建道德的败坏。在欧阳修看来,五代是一个「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道乖,而宗庙朝廷人鬼皆失其序」的「乱世」[一]。真是「礼乐崩壞,三纲五常之道绝,而先王之制度文章,扫地而尽于是矣。」[二]因此,他採取了和编写新唐书不同的做法。在新唐书中,他重视典章制度,不厌其详地加以记载,而在新五代史中,由于他認为五代时期「天理几乎其灭」,是一个「乱极矣」的时代,根本没有什么礼乐制度可谈,因而他说:「五代礼乐文章,吾无取焉,其后世有必欲知之者,不可以遗也。」因此,他除写了司天考、职方考以外,其他的典章制度一概没有写。  在编撰体例方面,新五代史改变了旧五代史的编排方法。旧五代史分梁书、唐书等书,一朝一史,各成体系;新五代史则打破了朝代的界限,把五朝的本纪、列传综合在一起,依时间的先后进行编排。旧五代史不分类编排列传;新五代史则把列传分为各朝家人传、死节传、死事传、一行传、杂臣传,等等。  北宋亡后,北方的金政权在章宗泰和七年(公元一二○七年)明令「新定学令内,削去薛居正五代史,止用欧阳修所撰」。[三]至于南方的南宋,由于理学盛行,更是独尊新五代[一]新五代史卷一六唐家人传论[二]新五代史卷一七晋家人传论[三]金史卷一二章宗纪史。  由于欧阳修编写新五代史后于旧五代史,看到了旧五代史编撰者所没有看到的一些资料,他往往採用小说、笔记之类的记载,补充了旧五代史中所没有的一些史实。如王景仁、郭崇韬、安重诲、李茂贞、孔谦、王彦章、段凝、赵在礼、范延光、卢文纪、马胤孙、姚顗、崔税、吕琦、杨渥等传都或多或少地补充了若干事实,有些则插入比较生动的情节,以小见大,使读者加深对五代时期的人物和事件的瞭解。就历史资料方面而言,新五代史和旧五代史是可以互为补充的。  本次点校,以百衲本(影印南宋庆元本)为工作本,对校了贵池本(清贵池刘氏景印南宋本)、殿本、南昌本(清南昌彭元瑞五代史记注);参校了明汪文盛本、南监本、北监本、汲古阁本、卾本(清崇文书局本)、徐注本(清徐烱注补五代史记抄本)、刘校本(清味经书院刻本,附有刘氏等五代史记校勘札记)以及傅增湘校勘成都书局本本纪部份。

36.67 万字 | 2019-04-05 15:55更新

汉书

班固 | 正史 | 已完结

继司马迁撰写《史记》之后,班固撰写了《汉书》。班固,字孟坚,扶风安陵人,生于东汉光武帝建武八年。父亲班彪是一个史学家,曾作《后传》六十五篇来续补《史记》。《汉书》就是在《后传》的基础上完成的。和帝永元元年,班固随从车骑将军窦宪出击匈奴,参预谋议。后因事入狱,永元四年死在狱中。那时《汉书》还有八表和《天文志》没有写成,汉和帝叫班固的妹妹班昭补作,马续协助班昭作了《天文志》。班昭是“二十四史”中绝无仅有的女作者。 《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它的记事始于汉高帝刘邦元年,终于王莽地皇四年。《汉书》的体例与《史记》相比,已经发生了变化。《史记》是一部通史,《汉书》则是一部断代史。《汉书》把《史记》的“本纪”省称“纪“,“列传”省称“传”,“书”改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 《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常常移用《史记》。但由于作者思想境界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易。 《汉书》新增加了《刑法志》、《五行志》、《地理志》、《艺文志》。《刑法志》第一次系统地叙述了法律制度的沿革和一些具体的律令规定。《地理志》记录了当时的郡国行政区划、历史沿革和户口数字,有关各地物产、经济发展状况、民情风俗的记载更加引人注目。《艺文志》考证了各种学术别派的源流,记录了存世的书籍,它是我国现存最早的图书目录。《食货志》是由《平准书》演变来的,但内容更加丰富了。它有上下两卷,上卷谈“食”,即农业经济状况;下卷论“货”,即商业和货币的情况,是当时的经济专篇。 《汉书》八表中有一篇《古今人表》,从太昊帝记到吴广,有“古”而无“今”,因此引起了后人的讥责。后人非常推崇《汉书》的《百官公卿表》,这篇表首先讲述了秦汉分官设职的情况,各种官职的权限和俸禄的数量,然后用分为十四级、三十四官格的简表,记录汉代公卿大臣的升降迁免。它篇幅不多,却把当时的官僚制度和官僚的变迁清清楚楚地展现在我们面前。 从思想内容来看,《汉书》不如《史记》。班固曾批评司马迁“论是非颇谬于圣人“。这集中反映了两人的思想分歧。所谓“圣人”,就是孔子。司马迁不完全以孔子思想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正是值得肯定的。而班固的见识却不及司马迁。从司马迁到班固的这一变化,反映了东汉时期儒家思想作为封建正统思想,已在史学领域立稳了脚根。 《汉书》喜用古字古词,比较难读。

94.91 万字 | 2019-04-05 15:58更新